一、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及计税依据网上交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主要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去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
1.
2%。而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
12%。其中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
4%。
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注意事项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实际情况确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如何评估房产的价值和价值增值率。
房产税计算方式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1-扣除比例)×年税率1.
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
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
4%
房产税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其他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包含税还是不含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1、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2、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上述规定,房产税租金计税依据是增值税不含税价格;如果是租金免征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规定
【问题解析】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2、对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3、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以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后的余值或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为计税依。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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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五、个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关于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规定为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法律规定,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六、房产税计算依据是什么?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买房子是很多人的梦想,我们知道,购房房屋是要缴纳房产税的。国家国情来看,纳税是每个公民都应尽到的责任。所以,拥有房产,也应该进行相应的纳税,那么大家所关心的房产税如何计税依据?一、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二、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要相应增加房屋原值。
4、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三、投资联营房产的计税依据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区别对待。
2.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3.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4.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区别于一般的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5.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八、房产税要扣除增值税吗?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43号)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在计征房产税等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1-扣除比例)×
1.2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
22.从租计征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
4。
九、个人房产税计税依据房屋价格、房产价值、房产转移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个人房产税的特点1、个人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二)纳税义务人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个人房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部征收个人房产税。(三)征税对象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个人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房产税。(四)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五)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个人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个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在从租计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个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个人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个人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个人房产税。
2、对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个人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及计税依据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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