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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来源:法否网 2025-08-18 07:43:11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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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需要经过的程序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合同备案登记号。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
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目前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未备案登记,合同有效吗?

该份预售合同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可知,除非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办理登记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否则,当事人在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以预售合同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即便双方约定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比如一方已经支付房款,而另一方接受的,即便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该合同也是有效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四、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备案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该份预售合同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可知,除非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办理登记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否则,当事人在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以预售合同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即便双方约定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比如一方已经支付房款,而另一方接受的,即便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该合同也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还需要进行公证吗?

备案和公证是两回事,不能一概而论。

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2、而公证是公证机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一般予以直接采用。规定,凡商品房销售,开发经营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销售人应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凡是国内个人和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到购房的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凡是涉外个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该到天津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开发企业应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合同填写清楚,各种印鉴清晰,如有补充合同,应装订在统一合同的背面,并加盖骑缝章,在合同最后应付上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平面图,并加盖骑缝章。

六、"商品房合同备案后需办理预告登记注销,备案合同需要同时注销"

按理说是不能够了,毕竟公司注销了变换法人为何不再次注册一个公司呢,如果是想用之前的商标或者什么的也是能够啊,毕竟已经注销了,但是如果只是为了更换法人的话,带着法人变换表明,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到税务局做税务登记证法人名称变换就能够了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并提交备案后,还需要备案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备案和公证是两回事,不能一概而论。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一般予以直接采用。《关于销售商品房须登记备案的通知》,凡商品房销售,开发经营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销售人应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凡是国内个人和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到购房的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凡是涉外个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该到天津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开发企业应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合同填写清楚,各种印鉴清晰,如有补充合同,应装订在统一合同的背面,并加盖骑缝章,在合同最后应付上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平面图,并加盖骑缝章。

八、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要求并不需要盖章

购房合同备案流程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2.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3.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备案查询网上签约流程及注意事项《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办理房产证不可或缺的资料,而在全国各地的房产纠纷中,有不少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清晰所致。可以说除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其实也是购房环节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在当地房产管理局备案

九、"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是否代表房已经备案?"

确切地说是房已买的备案,房开商再卖给他人,他人不能获到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就是针对房开商一房二卖、多卖而设定。

十、商品房预售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是否可以解除?

你好!商品房预售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因此,只要签订合同的主体适格,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不过该解释同时规定“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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