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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时带走客户名单如何处理规定是什么?离职时带

来源:法否网 2025-06-26 12:32:26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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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时带走客户名单如何处理规定是什么?离职时带
跳槽时带走客户名单如何处理规定是什么?离职时带

一、跳槽时带走客户名单如何处理

跳槽时带走客户名单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协议中明确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则当事人应当保密协议的约定不得泄露该名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受到行政处罚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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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六条

二、跳槽时带走客户名单如何处理?

一般说来,这仅仅是个人道德和商业道德问题,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如果《保密协议》中已经明确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那么这一规定对员工就有约束力。即使不构成商业秘密,作为员工也有义务不予泄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三、"用人单位如何喜欢已辞职的员工跳槽?"

从业10年+的HR老司机,来告诉你正确答案,纯干货。从3个方面分析用人单位,到底喜欢在职还是已辞职的。
一、已离职,正急需找工作的候选人。
HR碰到这样候选人,会激动不已,为什么?
很简单的道理,单位把招聘岗位放出来,就想第一时间招到合适的人。HR满腔热血打电话邀约,费尽心思给你争取福利,你假如面试都合适了,最后说还不急找工作。HR会被气出血,信不信真想抽你两巴掌!
再加上一些企业对HR招聘合格率有考核指标,完成KPI考核就是关键任务。
HR最喜欢已离职,又急需招工作的人。这样的候选人,只要待遇条件谈妥就能立即入职。
二、已离职,不急工作的候选人。
HR碰到这样候选人,会心里犹豫,为什么?
不急找工作的人,HR一般不会深谈,也不讨喜,反正你不急,干嘛费劲口舌。HR会偏向第一种候选人。
知道吗?
HR每天要查阅多少简历,至少100以上。平均目光停留在简历上也就10秒。对个别符合岗位要求基本面的会下载活打印履历表,再仔细审核。
你以为他们瞎看简历?错!!!大致会看4个点。
第一看求职岗位
第二看是否离职
第三看近3年工作经历
第四看学历年龄
三、未离职,在观望的候选人。
这类候选人,HR不喜欢,为什么?
换成你是HR,你愿意整天花心思和一个没有离职意向的普通员工聊天,挖他走吗?
但是也不要灰心,猎头公司会喜欢。猎头的角色就是到处挖墙角,只要你在行业内有点知名度或资深,猎头每年至少会给你打2-

3个电话,年初、年中、年末。
划重点,假如猎头没有盯上你,这说明什么?
因为你还不够资格。
猎头是按照推荐人年薪的20-

30%提成。比如,张总,年薪50万,猎头通过推荐入职,就能轻松获利50万*

20%=10万。
这就是猎头公司从来不会盯上4000-5000月薪的人,猎头总会花心思高薪挖走高端的人才,而且是一对一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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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动离职是否可以要求代通知金?规定是什么?"

这个可能就不能要了,因为是主动要求离开,不是对方要求的,我国法律在代通知金方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规定出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离职,否则就要多付一个月的钱做为补偿,那么主动离职可以要代通知金吗,带着这个问题和小编一起阅读以下。

五、中介合同中委托人是否可以跳单?

律师解答
中介合同中委托人不可以跳单,即越过中介与中介介绍的相对人签订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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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条
[3]《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五条

六、法定离职时间法律规定的离职时间范围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劳动者未提前提出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七、"离职后如何避免风险"

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八、职员擅自离岗的处理方式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事件经过】某用人单位咨询,某店铺3名营业员,

7月10日竟无一人上班,经邻铺员工报告营运部查实,应当小王到岗上班,迅速联系小王一直未果,领导不得不临时调其他员工顶班,之后一直无法联系到小王,7月15日营运部提报小王擅自离岗暂扣工资,等待其到店铺交接工作。7月16日小王携家属到公司大吵大闹,质问为什么不发工资。由于店铺销售人员随意性很强,很多员工没有任何征兆突然消失,往往让公司措手不及,所以公司一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从擅自离岗之日起工资全部扣除,很多员工私自离职后也就不再要工资。困惑点对擅自离岗职工应当如何处理?【法律解读】第一,如此著名企业集团咋会用“不成文”规定约束职工营业店铺是企业的延伸,对外代表本企业形象,营业人员突然脱岗致使店铺关门闭户,这是个很严重的行为。要预防和解决这样的问题,也只能把它关进制度的笼子。企业的管理必须依靠严格的规章制度,不能容忍那些“不成文”的规定成行,更不能把需要广大职工遵守的规矩暗藏在保险柜里。没有依法公式或者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对职工没有法律约束力。出现本案职工这样的“大吵大闹”,笔者认为责任并不在职工,主要在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科学不规范,没有向职工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第二,擅离职守超过3天应当迅疾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本案的小王从7月10日至15日擅自离岗,旷工已经达到6天,拒不与公司联系,违反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和勤勉义务,依据劳动纪律或者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立即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没有必要发函催促小王来上班,如果因此给单位造成损失,还应当要求小王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应当在7月14日送达小王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并留存已经送达的证据,而不应当如此草率地暗地里扣发工资了事。这些措施应当进入企业规章制度,并公示执行。小王携带家属来到公司大吵大闹,造成极其恶略的影响,如果是我们管理人员有章不依,有令不行,玩忽职守,不予作为,就应当严肃管理人员的纪律,依据单位规制制度追究其失职责任,不如此处罚就无法锤炼出过硬的企业管理精英队伍,就无法最大化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九、离职时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也给工资,没有签合同辞职,公司应该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会得到的补偿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十、"集体户口离职后的处理"。

【法律意见】

1、如果你职辞,该集体户口有效,当然算是北京户口。

2、如果你职辞,建议你首先把自己的户口转移先办好,不然等你以后办就麻烦很多哪(等你辞职走哪,不属于单位的人,你又不认识单位的人的话,你再来找他们办事,那真会叫天不灵叫地不应),转移户口有两种方法一是找自己的亲人或朋友挂靠户口(但需要你的朋友或亲人户主本人同意才行);二是把自己的户口和档案以个人名义转移到当地人才市场托管,每年需要交纳一定的托管理费;

3、北京户口对辞职的员工肯定有用哪(享受北京市民的各项待遇),在武汉找了工作,不可以享受北京标准的五险一金,只能按照武汉公司的各项标准来执行4、你从单位出来之后,又没有小区居委会管理,户口放人才市场,就好像人进了孤儿院,成了无人管的局面。这就是与未辞职状态的户口区别。

十一、劳动合同未签订不得随意跳槽的违约责任

1、你能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薪水(最多11个月)及拖延的薪水、押金、经济赔偿金、加班薪水等;从你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2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薪水卡、薪水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交纳记录、同事证言(去职任职的都能够)、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姓名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交费记录、有你姓名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能够去新单位工作!

十二、涉密人员辞职必须在本单位脱密吗?

因劳动纷争能够先辞工在中请劳动仲裁吗?辞工后能够申请劳动仲裁,主动辞工无经济赔偿金,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辞工后很多东西证明会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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