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含义是什么?
商住房产权是指商住房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商住房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那天开始算起的。房屋产权是指商住房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类型用地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买房时的注意事项,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开发商明示的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规定的商业用地产权年限一般是40年到期后不会像住宅用房一样自动续费,需要到相关部门缴纳土地续让金之后才能续期,一般是持有土地使用权的本人去办理。二、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通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利划拨给私人,以换取土地所有权的实现方式。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与出让不同,土地划拨本质上完全是通过行政命令来授予使用人一定的土地使用权,事实上涵盖了所有国有建设用地通过市场之外的方式设定的情形。同时,在法律语境中还存在行政强制中的划拨存款、汇款的情况。
三、划拨地土地使用权指土地所有权人使用土地的权利。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
五、土地使用权的划拨范围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申请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的申请工作流程1.划拨用地申请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用地单位向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划拨申请。申请说明用地单位、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及意见、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2.划拨用地收件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交的划拨用地申请后,通知用地单位提交申请所需各项文件、资料。
3.划拨用地填表用地单位交齐文件、资料后,填写《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 准入条件用地单位提出划拨用地申请,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划拨用地范围;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主要包括
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建设、规模与此同时申报情况相符。
3.符合立项及可行性研究相关要求,主要包括
1、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在有效期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与申报相符;
3、总投资、资金来源清楚;
4、建设、规模、用途明确。
4.属于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有市、区(县)两级危改办立项批复,且在有效期限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准确;
3、危改的具体方式明确;
4、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与申报相符;
5、总投资、资金来源清楚;
6、建设、规模、用途与实际相符。
5.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有市建委开发办经济适用住房立项批复;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面积、用途与申报相符;
七、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出让、土地转让和土地转移的区别。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转让和划拨的区别有哪些1、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2、现在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大多数都是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获得的土地,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获得收入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
3、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
4、房屋类型不同,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不同也就影响了该房屋所属的类型。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5、土地性质不同,那么对购房者后期的影响也不一样,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交易时,不存在额外的费用,但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如果想进行交易,就需要先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想买二手房的购房者来说,一定要先弄清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避免增加交易成本。
八、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哪些国有土地使用者能取得划拨权
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商业用地、行政事业单位用地并无营利性、公益性的显著区分,土地资源的使用分配按计划进行。这种带有浓重计划经济色彩的用地制度已不适合我国的客观情况。国家投资的基础建设项目以及那些不能营利而又为国计民生所需要的项目,由于其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恰当的。 我国法律严格地把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投资或者其他投资者投资建设,用于非营利性目的的建设用地的使用者。 为防止在征收集体土地基础上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用地者征而不用、多征少用,导致土地闲置、资源浪费的现象,《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了征收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以及将土地交给农民集体恢复耕种,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本节主要是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定义(取得方式、期限和交易限制)、主体、取得、及限制、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入股、国有企业改革中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政策优惠住房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等。夏日的明媚给他派分00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37条
九、国家决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应支付哪些费用?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1. 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4. 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十、土地使用证中的使用权类型是划拨,以“,”代替是否有影响
你好,要联盟当地的限定。 如还有不熟悉的相关法律限定,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维护合法权益。有需要的话建议带相关的手续面谈或者电联,那样分析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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