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的义务
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应当一并移交下列物业档案资料二、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23条的新增规定。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中小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提升信用等级。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公用事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提供相关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三、"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并持续实施安全保障机制。"
专业分析
认证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底之前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以下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一)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从业基本情况、人员、业务状况以及符合国家资质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会计审计报告等;
(二)社会责任报告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机构核心价值观与发展理念、机构最高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承诺、机构社会责任战略、机构社会责任绩效等。
四、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法包括哪些法规?
你好,很荣幸为你回答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相关法规的问题,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必然伴随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系列变化,包括合同的继续履行、变更或者解除等,依法维护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框架内有序规范的操作,对于国有企业顺利实现改制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律师认为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该环节改制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职工分流安置的顺利开展和取得预期效果。 一、 职工分流方案的确定程序是否合法。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到职工分流安置的问题,改制企业应该《劳动法》、劳动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裕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及天津市《关于在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中劳动合同处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要及时把改制分离方案交职代会讨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涉及职工分流安置的,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在改制方案的订立和起草过程中,可以聘请专业律师提供专项服务,可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订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配合改制企业,多和职工多交流和教育活动,争取方案获得通过,使改制顺利进行。对企业制定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以修正和完善企业安置方案。 二、 改制企业改制分流的方案是否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备案。国有企业的改制涉及到原国有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该问题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规定,改制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应送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备案。这些程序性的问题是不能逾越的,改制企业如果存在类似的问题,必须要坚决及时改正,以免阻碍改制的进程。 三、 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变更与解除问题是否合法。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必须所选择的改制方式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包括合同的继续履行、变更与解除。在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的实际操作中,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可以在律师帮助下进行审查和把关,并给予提供法律建议。例如企业实行租赁、承包的,承租、承包者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如果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应该由劳动合同主体依法协商确定;企业实行合并或者分立后,应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国有小型企业改制后应该优先录用改制前企业职工;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应坚持职工自愿入股,职工没有入股的企业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安排其下岗等;不得与“三期”内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等。 四、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国有企业涉及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国有企业辅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的独立法人单位的)的,需要严格依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额度规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计算依据、支付时间是否合法等,都涉及比较详细的法律规定,属于法律层面的把握和操作问题,对此,可以在专业律师帮助下应该进行审查和补正。 五、 劳动关系的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问题。改制企业应该严格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的规定,同时转移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改制企业如果存在原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是否进行了补缴或者签订了相关协议对此问题进行了妥善解决,专业律师要重点给予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并提醒改制企业予以补正。 六、 是否存在原职工回流参加改制的规定。相关规定,已经与原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能再回原主体企业参加改制,即不能搭二道车。企业可在聘请的专业律师指导下,在审查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中对是否存在原职工回流参加改制的情况要重点给予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五、"物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承担物业管理费用"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职责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职责;逾期仍不履行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有关事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勘察、设计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八、"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在这些场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聘用的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二)具有中等以上学历;(三)未受过刑事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的专职安全保卫人员、登记员、贵重物品保管员等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以及按摩和客房服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治安业务的培训,并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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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业主自治管理费用怎么收取,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般来说,小区业主自制收物业费的标准是级别来进行收费,一级标准的是一元/平方米,二级标准是0.7元/平方米,三级标准是0.5元/平方米。具体需要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还有其他收费费用的话,必须获得全体业主同意才能够进行聘用和使
一、小区内流浪狗伤人,物业公司要赔偿吗,2023规定是什么 小区内流浪狗伤人的,物业公司不一定需要赔偿。如果流浪狗进入小区是由于物业公司属于管理导致,或者对于进入小区的流浪狗物业没有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置;导致其咬伤业主的,则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对小区安全
一、你好,问一下物业费怎样收取标准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具体见附表)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基准价,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浮动幅度,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
一、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房屋质量有问题与物业公司无关,物业公司依合同履行了物业服务后,业主就应当依合同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法律依据
一、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电,停水吗 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有权利停用业主的水电的。 因为水电是供电局部门提供的,并不是物业提供的,物业只是提供物业服务,并没有权力停电停水。如果业主出现不交物业费的情况,物业可以向居委会,业委员反应并要求其协助催缴费用。【法律依
一、扬州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1、我国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一级收费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2、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
一、你好问一下房屋不交物业费的后果是什么 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就是补齐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这边的。至于物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留下时间、证
一、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具体有什么 您好,针对您的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具体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
一、问一下业主装修时可以擅自将房内飘窗砸掉吗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有权对房屋进行合理的装修和改造。然而在没有征询物业或者原设计单位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敲掉飘窗,如果敲掉的是承重结构的飘窗,对房子的安全结构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业主行使权利的时候
一、有什么规定解散业委会的权利归属谁 业主大会或是业主们才有权解散小区业委会,除此之外其他人则无权解散。就算是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其也只有撤销决定的权利,而无解散的权利。因为业委会是由于小区的业主们选出来的,所以想要将其解散,则必须由业主大会或是小区业主们来进行。【法律依据】
一、物业私揽小区广告收入业主应如何维权 物业私揽小区广告收入业主维权如下1、业主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对小区广告的引入、收益的分配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2、业主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责令物业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业主可将物业公
一、想了解一下对于物业费预交一年合法吗 物业费预交一年是不合理的,正确的是要按月交,但是现在很多物业公司为了方便一些都会预收三个月的物业费了。《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没有获得使用人同意,一次性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能超过6个月。引用法规[1《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1
一、规范法律对解散业委会的主体是怎样规定的 业主大会或是业主们才有权解散小区业委会,除此之外其他人则无权解散。就算是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其也只有撤销决定的权利,而无解散的权利。因为业委会是由于小区的业主们选出来的,所以想要将其解散,则必须由业主大会或是小区业主们来进行。【法律
一、2023年土地有偿使用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土地管
一、长期不住的房子还可以减免物业费吗 1、房子不住物业费也不能够减免。2、房屋不住不可以减免物业费。因为已经接房了,住不住是业主的选择,但是物业公司对公共部位的安防、保洁还是起到了作用的,所以不能免。3、但是可以通过协商来减少,一般1年的物业费可以减少1个月的,最多能减少到70%
一、物业管理有哪些业务? 你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物业管理业务主要包括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房屋的维修管理包括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内组团及栋号有明显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无违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
一、了解一下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什么 1、建立物业档案物业管理公司会建立一个物业档案,包括物业设计施工图、住户档案、物业产权档案、电子信息档案等,方便服务于住户,为住户提供一个全面安全舒适居住环境。2、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对住户装饰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其中包括对严禁
一、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可以吗? 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是可以的,业委会有自治的权利,但是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由小区内的业主大会进行设立,设立后如果要实施自治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并有总数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书面同意业委会自治管理方案,这样在可以实施自治。二、小区业主接管小区
一、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电,停水吗 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有权利停用业主的水电的。 因为水电是供电局部门提供的,并不是物业提供的,物业只是提供物业服务,并没有权力停电停水。如果业主出现不交物业费的情况,物业可以向居委会,业委员反应并要求其协助催缴费用。【法律依
一、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现主人怎么处理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欠缴的费用,物业应向原业主主张,新业主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欠费没有法律规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