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要求,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
实际当中,各个地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尽相同。1、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由所在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如《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成房物管[
20217号 相关条款规定公有住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1/2以上的,商品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竣工交付使用满1年的,业主应当筹备业主大会的成立。
3、京政办发〔
202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
4、《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第七条相关规定 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因此,一般来说,《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需要以住房的出售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但是各个地区,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又有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引用法规
[1《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七条
二、业主自治一定要成立业委会吗?
业主自治一定要成立业委会,对于居住在小区的居民来说,比较熟悉的就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法律依法成立的,主要是业主共同行使管理权力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在法律层面上必须要设立。重大事项可以行使表决的权利。
三、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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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四、业主委员会是怎么成立的?需要什么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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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好,问一下物业费怎样收取标准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具体见附表)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基准价,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浮动幅度,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
一、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房屋质量有问题与物业公司无关,物业公司依合同履行了物业服务后,业主就应当依合同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法律依据
一、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电,停水吗 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有权利停用业主的水电的。 因为水电是供电局部门提供的,并不是物业提供的,物业只是提供物业服务,并没有权力停电停水。如果业主出现不交物业费的情况,物业可以向居委会,业委员反应并要求其协助催缴费用。【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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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好问一下房屋不交物业费的后果是什么 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就是补齐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这边的。至于物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留下时间、证
一、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具体有什么 您好,针对您的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具体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
一、问一下业主装修时可以擅自将房内飘窗砸掉吗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有权对房屋进行合理的装修和改造。然而在没有征询物业或者原设计单位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敲掉飘窗,如果敲掉的是承重结构的飘窗,对房子的安全结构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业主行使权利的时候
一、有什么规定解散业委会的权利归属谁 业主大会或是业主们才有权解散小区业委会,除此之外其他人则无权解散。就算是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其也只有撤销决定的权利,而无解散的权利。因为业委会是由于小区的业主们选出来的,所以想要将其解散,则必须由业主大会或是小区业主们来进行。【法律依据】
一、物业私揽小区广告收入业主应如何维权 物业私揽小区广告收入业主维权如下1、业主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对小区广告的引入、收益的分配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2、业主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责令物业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业主可将物业公
一、想了解一下对于物业费预交一年合法吗 物业费预交一年是不合理的,正确的是要按月交,但是现在很多物业公司为了方便一些都会预收三个月的物业费了。《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没有获得使用人同意,一次性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能超过6个月。引用法规[1《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1
一、规范法律对解散业委会的主体是怎样规定的 业主大会或是业主们才有权解散小区业委会,除此之外其他人则无权解散。就算是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其也只有撤销决定的权利,而无解散的权利。因为业委会是由于小区的业主们选出来的,所以想要将其解散,则必须由业主大会或是小区业主们来进行。【法律
一、2023年土地有偿使用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土地管
一、长期不住的房子还可以减免物业费吗 1、房子不住物业费也不能够减免。2、房屋不住不可以减免物业费。因为已经接房了,住不住是业主的选择,但是物业公司对公共部位的安防、保洁还是起到了作用的,所以不能免。3、但是可以通过协商来减少,一般1年的物业费可以减少1个月的,最多能减少到70%
一、物业管理有哪些业务? 你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物业管理业务主要包括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房屋的维修管理包括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内组团及栋号有明显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无违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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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电,停水吗 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有权利停用业主的水电的。 因为水电是供电局部门提供的,并不是物业提供的,物业只是提供物业服务,并没有权力停电停水。如果业主出现不交物业费的情况,物业可以向居委会,业委员反应并要求其协助催缴费用。【法律依
一、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现主人怎么处理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欠缴的费用,物业应向原业主主张,新业主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欠费没有法律规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