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
农村的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的法律依据是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
10.00元;中等城市为0.
40~
8.00元;小城市为0.
30~
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
20~
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二、郑州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例子武泰钢材进出口公司拥有自用房产原值600000元,允许减除20%计税,房产税年税率为1.
2%;小汽车2辆,每年每辆税额300元;载重汽车3辆,计净吨位15吨,每吨年税额60元;占用土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税务部门规定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季末后10日内交纳,1月31日计算本月份应交纳各项税金。月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1500×
6/
12=
9000/
12=
750(元)
五、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如何计算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六、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
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1、大城市.
5~30元
2.中等城市1.
2~24元
3.小城市0.
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
6~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相关计算公式为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七、土地使用税按月还是按年缴纳,如何计算?
1、《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
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按照规定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
1988]15号)规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1]《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八、地使用税管理费用。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理解土地使用税管理费用一、土地使用税的定义以及性质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二、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三、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
九、开发区土地使用税的具体计算方法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开发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十、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启分步阅读模式操作方法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的个人及单位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征收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税局核定的税额税率)例如某某公司占用土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税局核定按季缴纳土地使用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15006142250(元)账务处理计提税额借管理费用-税金2250贷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2250支付税金借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2250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2250免税优惠。免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方面的
十一、土地使用税的税额如何计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税缴纳是预缴吗,税额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缴纳是预缴吗《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第74号)明确,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可按年度每年缴纳、也可按季缴纳,也可一次缴纳多个年度的。由此可知,土地使用税缴纳是可以预缴的,也可以依据约定的时间缴纳。税额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例」武泰钢材进出口公司拥有自用房产原值600000元,允许减除20%计税,房产税年税率为1.
2%;小汽车2辆,每年每辆税额300元;载重汽车3辆,计净吨位15吨,每吨年税额60元;占用土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税务部门规定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季末后10日内交纳,1月31日计算本月份应交纳各项税金。月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1500×
6/
12=
9000/
12=
750(元)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城市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2、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4、由上述规定可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和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四、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四)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五)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十二、"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和耕地使用税?"
1、耕地占用税的前提为是否占用耕地从事建房或其他非农业建设,跟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没关系,属于两个税种。
2、延伸学习如下A: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而耕地占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B: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C: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联的一点可能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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