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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定义

来源:法否网 2025-02-07 17:27:18 1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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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定义
寻衅滋事定义

一、寻衅滋事罪认定标准及其定义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与其他的聚众扰乱的罪名很容易混淆,那么寻衅滋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寻衅滋事罪认定标准一、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二、什么是寻衅滋事?它有什么行为特征?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具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上的寻衅滋事行为包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只要具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三、行政寻衅滋事如何定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具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上的寻衅滋事行为包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只要具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四、"寻衅滋事的定罪与认定"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具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上的寻衅滋事行为包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只要具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五、寻衅滋事如何定罪,如何判定为寻衅搅扰行为。

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六、寻衅滋事的定义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七、"寻衅滋事法律上的定义和行为类型"。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伤、打扰别人或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或许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严重破坏社会次序的行为。有人以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起哄捣乱,破坏社会次序的行为。”这一概念将寻衅滋事罪限制在公共场所是不正确的。新刑法典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阻拦、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重紊乱的

八、恶意寻衅滋事一个恶意的犯罪行为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某某分所接受被告人张三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张三同意,指派律师作为张三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辩护人。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书指控被告人张三构成寻衅滋事罪定性错误,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更为适当。首先,犯罪动机上。其次,犯罪起因上。第三,犯罪对象上。二、在量刑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理由如下(一)被告人在整个伤害过程中,作用较小,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二)受害人可以避免伤害的发生而没有主动避免,应该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三)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明显的犯意,主观恶性不大,可以从轻处罚。(四)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于自首,可以酌定从轻处罚。(五)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杨苏铁磊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及家人的原谅,可以从轻处罚。(六)被告人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真诚悔过,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以及刑法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本着改造犯罪分子与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请求合议庭能够对被告人张三从轻处罚,让他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人民律师事务所某某分所2015年月日

十、"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暴打、侵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做法。rn  本案中需要确定你朋友与陌生人之间为何起的冲突,如果是你朋友有意找事进行挑衅暴打做法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是另一方挑衅在先,你朋友最多也就是有意伤害罪。

十一、定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r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四个要件r1、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并且希望这种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rr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r3、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r《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r(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r(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r(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十二、寻衅滋事罪的定罪及认定方法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全国)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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