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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旧伤复发算工伤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0-22 01:10:02 2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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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旧伤复发算工伤吗
在工地上旧伤复发算工伤吗

一、在工地上旧伤复发是否属于工伤?

在工地上受伤,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才算工伤。劳动者在工地上受伤,并不都是工伤,只有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不属于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二、旧伤复发怎么办?

法律分析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三、旧伤复发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实践中还要看该旧伤是否由于工伤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所谓工伤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六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除视同工伤情形外,我国工伤与否的判定基本上是贯穿了宽松的因果关系原则,即只要工作构成伤害发生的条件,即被视为具有因果关系,比如上下班正常的通行路径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这体现了工伤保险对职工的职业风险的尽可能保护的原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至于所受伤害经治疗痊愈后又复发的,是否还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我国法律也作出了明文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30条、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医疗费用由社保支付。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费等由单位支付,另外单位还要照常发放工伤期间的工资。经治疗后后,如果可能构成伤残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要按以上的标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十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18个月。八级为29个月。

7级43个月.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2条和第33条

四、"旧伤复发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五、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是否能视为工伤?

1,工伤旧伤复发不需要鉴定,一般在工伤治疗结束后就应该去鉴定,然后得到了相应的鉴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2,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3,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七、在工作时间内旧伤复发是否算工伤

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工人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后工伤保险条例gt,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工人工伤复发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

256号七、条例第三十六条限定的工伤工人旧伤复发,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工人的协议医疗组织提议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确认需要治疗的,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工人在同一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期间屡次发生工伤按照旧伤复发前正常工作期间薪水发放,但工伤工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进行了一次性赔偿、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限定的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工人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后工伤保险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

十一、残疾军人在公司工作,若无旧伤复发,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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