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房屋转让后租金支付向谁。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同时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不想买下这套房子,那么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还是可以按照原合同的条款继续租用这套房子,新出租人没有权利让承租人搬走。这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
因为最初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承租人与老房东签订的,承租人应向老房东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在老房东提供证据证明新房东已享有产权,通知承租人向新房东支付租金,并由新房东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之前,承租人仍应按原合同履行,将租金交给老房东。
二、房屋租赁收益权可以转让吗?
我给你讲一下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的范本要注意些什么吧。简称转租。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当事人(4个)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和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二、房屋转租要注意什么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租赁的出租房是否可以转租?
承租人租赁的出租房可以转租,但前提是承租人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且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租赁的剩余期限。在承租人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转租之后,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就形成了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
四、租赁合同能否转租转让?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以上就是租赁合同能否转租的条件。
五、房屋租赁押金能否转让?
【问题解析】
房屋租赁押金是不可以转让的,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予以退还。
合同具有相对性。
但是房屋租赁权在承租人与房东事先约定,或者征得了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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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1]《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六、房屋租赁押金能否转让?
1.房屋租赁押金是不可以转让的,合同具有相对性。
2.【法律依据】 《合 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 同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2]《合 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七、租赁合同中租客转租租客需要遵守的注意事项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八、租房押金转让需要什么资料?租金押金能抵押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押金可以转让吗合同具有相对性,房屋租赁押金是不可以转让的,应当予以退还。什么是租房押金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5、因房东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房东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租客必须在接到房东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
6、因房东原因导致租客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房东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租客,且租客有权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是否一定要交租房押金一般来说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这种法律未规定但已为一般人所约定俗成的租赁交易形态,因为房东可担保房子不会被房客给损坏,从押金中求偿,也可以担保租金之按时给付,所以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相当常见。租房押金条款包括哪些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
3、需要慎重审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权,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九、"租赁房屋时押金是否可以退还?"
1、您好,您租赁出租人的房屋,双方之间建立了租赁合同关系。
2、租房押金具有担保的性质,是为了承租人违约(例如损害房屋或设施、逾期交付租金、提前解除合同)时,出租人的利益可得到保障而设立的。
3、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承租人可以退回押金,现租期未满,因承租人(您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构成合同违约,出租人有权不退还押金。
4、如双方协商一致,出租人自愿退还押金的,法律也不作干涉。
十、无到时,租房者能否收取转让费?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认可,能够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导致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认可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所以,房东当然有权不让转。
十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转租房屋,次租赁人发现设备影响使用,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您好,1、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时限不得超出
20 年。超出
20 年的, 超出部分无效。租赁期间期满,当事人能够续订合同,但商定的租赁时限自续订 之日起不得超出
20 年。租赁时限50年是无效的。
2、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做法。但是转租未经出租方认可,能够解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十二、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出租人是否可随时解除合同?
你好,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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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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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的,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听律网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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