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二卖两个买受人如何处理?"
首先,出卖人一房二卖,两个买受人都没过户,并都起诉主张房屋产权的,可以先从预告登记确定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1、先签订了合同的买受人办理了预告登记,那么该买受人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先签订了合同的买受人未办理预告登记,后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去办理了预告登记,那么后签订合同者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不过,后签订的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出卖人与其他人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又继续签订买卖合同的,会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如果两个买受人都未过户,也未办理预告登记,那么,在处理一房二卖问题时,通常是给返还房款并赔偿差价损失等。但是,因为双方都不放弃房屋,并都主张办理房屋过户的,法院会综合履行合同的情况,从以下几个因素考虑
1、先签订合同者优先;
2、付款较多者优先;
3、实际占有房屋者优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二、一房多卖的房产卖方如何应对?
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要求出售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第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一房二卖如何处理?法律法规是否有规定?
一房二卖的处理是因一房二卖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对于不能获得房屋产权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一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一房二卖处理法律问题
一房二卖处理如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售房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属于有效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售房者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五、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和处理
法律分析
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六、一房两卖赔偿标准、法律依据
【问题解析】
房主“一房两卖”,不能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他赔偿。
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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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七、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受人能要求过户给A的家人吗?卖家如何防范风险?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解决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甲乙两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组织提议解决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组织限定的相关资料,并获到土地房屋登记组织出具的登记受理单。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事实上托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两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组织提议解决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组织限定的相关资料,并获到土地房屋登记组织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两方应相互配合解决本商品房屋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解决的,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日内,将解决本商品房屋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4、如因甲方的职责,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组织提交解决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获到土地房屋登记组织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两方认可按下列方式处置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置(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含)之内,自商定向土地房屋登记组织提交资料并获到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事实上提交资料并获到土地房屋登记组织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百般之的违约金,并于甲方事实上获到土地房屋登记组织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出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商定的日子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息金(按银行同期借贷利率计量),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商定向土地房屋登记组织提交资料并获到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事实上提交资料并获到土地房屋登记组织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百般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事实上获到土地房屋登记组织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一房二卖先买房的人如何维护权利?"
你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纷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限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不能获到房屋的买受人能够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息金、赔偿损失,并能够请求出卖人承受不超出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职责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典质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意掩瞒无获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出卖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意掩瞒所出售的房屋已经典质的事实;
5、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意掩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赔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所以,你能够要求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息金,赔偿所导致损失,并能够请求张某承受超出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职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纷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九、一房数卖中的数个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解决方案具体规定
1一房数卖中的数个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当依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部分第(二)方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3条的规定确定权利保护顺位。在房屋查封期间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对抗在先查封房屋的买受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房屋网签手续买受人的权利,不能对抗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2买受人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案件中,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在查封房屋处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13条
十、出卖人一房二卖,先买房的人如何维护权利?
你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出卖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出售的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所以,你可以要求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所造成损失,并可以请求张某承担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个人的姓名怎么办?
借贷的吗借贷没法办,一次性付款能够
十二、"如何购买个人房,但无房屋证,只能找房主作证?"
可委托律师审核隶属什么性质的房屋,并起草签订有关法律文书和解决法律手续,以防范风险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房二卖两个买受人如何处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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