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租金拖欠多久可以解除,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租赁合同租金拖欠超出出租人给出的合理期限,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给出的合理期限为一个星期。具体的时间以实际情形为准。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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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3]《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二、租赁合同租金拖欠多久可以解除?
【问题解析】
租赁合同租金拖欠超出出租人给出的合理期限,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给出的合理期限为一个星期。
具体的时间以实际情形为准。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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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3]《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三、租赁合同租金拖欠多久可以解除,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问题解析】
租赁合同租金拖欠超出出租人给出的合理期限,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给出的合理期限为一个星期。
具体的时间以实际情形为准。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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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3]《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四、租赁合同中租金拖欠多久可以解除?法律上的标准有哪些?
【问题解析】
租赁合同租金拖欠超出出租人给出的合理期限,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给出的合理期限为一个星期。
具体的时间以实际情形为准。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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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3]《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五、承租人欠房租并拒不搬走怎么办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商量一致,能够解除合同。 当事人能够商定一方解除合同的要求。解除合同的要求成就时,解除权人能够解除合同。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限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另一方有异议的,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六、"承租人违反合同租金交付约定,房东可解除合同?"
您好,租期内,承租人应当按照双方对租金交付方式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若承租人违反双方对合同租金交付约定的,对违约后出租人获得权利的,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返还租赁物。对拖欠的租金,承租人可以按照留置权的法律规定,即《物权法》第230条规定“不履行到期债务,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只要合法的债权,作为合法的债务人 财产的占有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可以进行留置。所以,您可以自行处理房屋内设施设备,变卖后所得价款折抵租金,有剩余部分的,可以通知其前来领取。若对方拒绝的,则可以通过向公证机关提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物权法》 第230条
七、租赁合同承租人不按时交付租金,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借经过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肯定要注意相关事项。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获到租赁物的相关资料;
2、共有租赁物未获到共有人认可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商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商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二、 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商定租赁物的租赁时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子,如承租方超出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三、 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1、在合同中,明确商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钱支付或是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采用银行汇款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商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子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肯定宽限期内无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四、 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两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肯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事实上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要求,应进行明确商定。五、 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商定承租方可否能够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认可,能够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认可,私行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能够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受赔偿职责。六、 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职责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商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导致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受赔偿职责。如,应爱护并合法使用租赁物,导致损坏的还应承受修复或赔偿职责。七、 租赁合同之维修职责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职责进行明确商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商定用途,但也能够商定由承租方承受维修义务。八、 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事实上情况对两方权利义务、违约职责、诉讼管辖地等商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手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两方的合法、合法利益。
八、"承租人欠付租金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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