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法院拍卖的房产房产有租赁合同的吗?

法院拍卖的房产房产有租赁合同的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0-04 21:38:18 8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法院拍卖的房产房产有租赁合同的吗?
法院拍卖的房产房产有租赁合同的吗?

一、法院拍卖后的房产是否需要租赁合同?

作为申请执行人,如果在申请执行中,那么最高人民法院拍卖的房产有租赁吗,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出房屋有租赁,提出只需不破租赁,而法院采纳了这个异议。那么首先要看,法院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采纳房屋有租赁的异议;其次,只需布匹租赁的前提是法院查封在租赁之后,法院先查封再租赁,则不存在只需布匹租赁的情形;再次,如果申请执行人对法院采纳有租赁有异议,也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最后,申请执行人应要求法院审查租金的交付、租期的合理、被执行人与承租人的关系、承租人何时占有房屋等各方面审查是否虚假租赁抗拒执行。

三、"房屋租赁合同能否被法院拍卖?"

1.法院有权拍卖,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3.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4.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人民法院强制拍卖上述房产,由被告利某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四、共同共有房产的拍卖有哪些流程和注意事项?

专业分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的收入、债务,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外,为共同收人和债务,负有共同清偿的义务.

2.对负有共同清偿义务的执行标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共同房产。

五、法院是否可以拍卖安置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以上是对安置房法院可以拍卖吗的回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七条

六、只有购房合同法院可以拍卖贷款房产吗?

专业分析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也就是说,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的利益于不顾。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七条

七、"法院拍卖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丢失,如何处理"

合同是有3份的并且租房合同他们也会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的,可以找房介租赁公司开具证明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为了对房屋租赁双方的租赁行为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一)经营性用房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是在北京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二)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这是房屋租赁合同丢失证明的情况。

八、房屋租赁合同能否被法院拍卖?

法院有权拍卖,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人民法院强制拍卖上述房产,由被告利某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九、法院拍卖的房子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有效吗?

你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    这块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如果在公司名下,每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增加营业成本。如果该公司处于停产或土地闲置的状态,无异于是一个大包袱。那就不如转让了好,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以增加收入,多一部分流动资金。    这块地如果转让给个人,你或者转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就成为个人财产了,公司财产减少了。但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与否如果价格公允,公司要缴纳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个人要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契税、印花税。    如果价格不公允,或无偿赠与,或以其进行利润分配,或股东分红,税收方面还要增加一个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时继承的问题在个人名下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如果不是遗嘱继承,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分别继承应得土地使用权。    在公司名下,传承下去的就不是土地使用权了,而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公司的股东)的股份。土地使用权是公司财产,不能直接进行继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十、法院拍卖的商业租房能否用于公司房产

有。这个补偿承租人是需要与出租人协商解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商铺拆迁,租户就一定会有赔偿的,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承租人是可以要求出租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任何地方进行拆迁,都要将拆迁补偿办法进行公示。对于拆迁中的装修费补偿,承租人是能够得到一部分的,拆迁办应与房东或承租人商量装修补偿费,双方进行评估,评估下来,应得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承租人当初装修的花费,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商铺拆迁补偿法规3月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分别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十一、法院拍卖房子与拍卖房子的不同。

从权利属性上没有明显不同,都是通过原始取得取得房屋所有权。从来源上看,司法拍卖的房屋可能是在强制执行民事判决,或者是对刑事判决中所没收的房屋进行的拍卖。当然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如你所说的拍卖行,进行拍卖。而拍卖行的房屋来源更广,除了受司法机关委托外,还可能是个人委托进行拍卖的。需要补充一点的是,通过拍卖取得的房屋存在“执行回转”的风险。《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要是据以拍卖房屋的判决要是因为错判被撤销了的话,通过拍卖取得房屋的现所有权人可能会被要求返还。虽然所有权人也可通过善意取得进行抗辩,但毕竟费时费力且不一定能胜诉。所以还需注意这一潜在风险。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海南公租房和廉租房哪个好海南廉租房有几种海南公房租
租赁房屋转让后租金向谁支付
公租房与廉租房的主要不同有啥
陕西公租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商铺纠纷诉讼期间可以出租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拍卖的房产房产有租赁合同的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