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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户主变更申请

来源:法否网 2025-10-11 13:31:35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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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户主变更申请
宅基地户主变更申请

一、农村宅基地变更申请怎么办?

申请宅基地首先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在盖房子的时候要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盖好之后,用这两个证去房管所换取房产证。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涉及拆迁政策以及拆迁补偿,具体规定于《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上就是我对农村宅基地怎么申请这个问题的回答,请采纳。

二、宅基地户主变更申请书范文

您好,关于宅基地户主变更申请书应该如何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宅基地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住村。联系电话:
申请人,女,年月日,住村,系之妻。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申请人在镇范围内选定一处宅基地作为修建房屋使用。
申请事由:申请人家住县镇村,于年,申请人因与结婚,婚后,二申请人共同居住在男方家里。因申请人的父母在之前自行修建一栋房屋,故在申请人和结婚以后,便与申请人的大哥共同居住在一栋房屋里。但考虑到申请人长期在镇煤矿上打工,故二申请人在婚后不久即搬到镇煤矿上居住,直至今日。
年月日,为支援国家相应政策,县人民政府的指示,县镇人民政府对位于厂址规划内房屋进行拆迁,后与大多数村民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对房屋的拆除的时间、补偿价款等作出了约定。当时因二申请人长期在外务工,有关部门在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没有为二申请人选定宅基地。
年月,因二申请人长期在外,且无固定的居住场所,想要回家自筹资金修建一套房屋,但因厂址规划区域内已经不能再修建房屋,要求申请人另寻他处作宅基地使用。
后经申请人了解到,在县镇人民政府对电厂厂址内的房屋组织拆迁过程中,都由相关部门的规划、许可,并依法发放相关的审批手续,故二申请人为了能够得到一处宅基地作为修建房屋使用,并为了得到法律上的准许,特向人民政府提出此申请,请求人民政府给予审核、批准为谢。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三、父亲去世后,户主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变更?

一,将房证与土地证记载信息全部记载到不动产登记证上面。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对房屋产权归属起到直观的证明。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是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支柱。所以房产所有权的变更应谨慎对待。关于土地使用权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首先我们每一个公民之所以仅仅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是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所以任何人无法获取所有权,仅仅在使用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四、宅基地户主可以变更吗?

1.不能。正常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但是可以在符合法律条件时进行转让,转让之后,宅基地上的住宅就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

五、宅基地可以申请吗?需要怎么申请

1、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
(一)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二)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六、"变更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宅基地的使用权需要经过登记生效,如果您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可以申请变更登记。村委盖章的证明并不能引起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与确认。

七、乡村宅基地盖房需变更准建证上的姓名吗?

能够向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你所提的问题比较模糊,信息还不齐全,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解答。

八、变更户口本户主需提供哪些材料?

居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所需材料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其他相关证明。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

九、"家庭户口变更需准备哪些材料?"

如果户口本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户口,户口本继续使用需要更改户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申报材料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其他相关证明。

十、"办理户口变更手续时需准备哪些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原户主迁出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①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其它相关材料。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网页一下就有了哦。。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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