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福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辞退福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那么辞退福利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以超过上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收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者,已纳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四、辞退福利需交个税吗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1、法人解散;依法被撤销是法人的强制解散,这里的解散应指任意解散。任意解散是基于法人的意思或设立人的意思而解散。前者如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后者如章程规定的法人存续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发生。
2、法人被宣告破产;当企业法人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经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主管部门或债权人等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核实情况后宣告其破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
五、员工辞退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六、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的。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按综合工资,即劳动者的应发工资,经济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应发工资的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七、辞退福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辞退福利是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与取得收入有关,应当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但是,从会计核算看,辞退福利既不属于“工资”,也不属于“职工福利”,是独立于两者之外的一个二级科目。同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在“合理工资薪金”五项原则指导下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可见,《实施条例》中的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均不包括员工辞退福利,而且被辞退员工显然已经不属于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因此,辞退福利不能视为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不能作为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下称“三项费用”)基数,也不受工资总额14%的限制,更不能作为计算缴纳“五险一金”的基数,只能作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一项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1]《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九、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个人所得税?
辞职时用人单位给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如果这个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话,那么超过的部分是需要征缴个人所得税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规定,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十、"辞退员工给员工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你好,辞退员工补偿金个税规定如下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另外,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十二、辞退福利需交个税吗?
职工取得辞退福利超过一定金额是需要交个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36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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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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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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