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附物补偿标准
按照各个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二、农村宅基地装修补偿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三、农村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标准
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五条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以上就是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回答。
四、农村宅基地征用的补偿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征用的补偿标准?”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五条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以上就是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回答。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五、村集体土地补偿款能否分给村民?
【问题解析】
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
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
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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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六、农村宅基地征用的补偿标准
关于“农村宅基地征用的补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七、"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国家搞公路建设占用耕地附着物药材应补偿多少钱一亩?"
可以案件具体情况并结合案件材料而定的,建议联系我详细咨询。
八、城中村改造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
1;
2、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
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
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九、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即因城市规划或征地产生的地面附着区域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相关。如果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建议继续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加专业的律师解答。相关补充1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相关补充2农村的宅基地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期限限制,承包期届满未继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十、农村宅基地征收及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
1。
4、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律师提示以上是“农村宅基地的征收及补偿标准?”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页面按钮咨询,我们安排专业律师为您答疑。相关补充1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利益有房屋补偿费、装饰装潢补偿费、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等。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相关补充2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农村房子拆迁补偿计算方法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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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十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有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律师提示以上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问题解答。专业的问题建议交给专业的人来解决,如果您还有疑虑,可以联系听律网律师为您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农村农村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相关补充2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十二、农村宅基地占用赔偿的法定标准
法律分析1、宅基地补偿费,以被征收宅基地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征收宅基地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按具体情况确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宅基地占用赔偿的法定标准?”相关。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听律网专业律师团队为您在线解答问题。相关补充1损坏农田的赔偿的法定标准?损坏农田的赔偿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相关补充2农村扩建公征地赔偿的法定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但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标准可向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宅基地附着物补偿标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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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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