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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补助政策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8-09 03:19:31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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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补助政策是什么?
公租房拆迁补助政策是什么?

一、公租房拆迁补助政策是指政府为解决公租房租赁者的住房问题而出台的一系列补助政策。

公租房拆迁政策有哪些1、对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这些都是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只要符合申请公租房要求,就有资格申请。但公租房的申请审批非常严格,如果是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方式骗取公租房资格的,一旦被查,将取消保障资格,然后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住房。

2、公租房只能租不能出售,实行有限期租赁,而且租赁的总年限不能超过5年。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1、金钱补偿方式金钱补偿方式是最常见的一种,这种方式一次性了断,避免安置用房等一些问题的出现。对有条件实行金钱补偿的,尽量实行金钱补偿。在新《条例》规定上对拆迁金钱补偿标准确定的基础原则是等价有偿,采取办法的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来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这种补偿方式是,开发商占用居民建设用地,在建好房屋以后,被占土地的农民具有优先购买权,而且价格比外面的更加优惠。不管是居住房,还是非居住房都可以。哪些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1、居住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的,将原有公租房权利处分,比如安置房出售或者未将补偿款购房,因已经享受过公租房权利,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已经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的,好居住在被拆共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经在房屋拆迁中,获得货币补偿款的。

二、公共租赁住房拆迁是否给予补偿?

1、公租房在拆迁后,是有补偿的。一般有三种补偿方式。第一种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第二种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第三种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比较常见的。

2、公租房拆迁主要采用酌情多分配的原则,对于一些承租人或者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的人,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均采用酌情多分配的原则,来进行公租房的拆迁补偿。以上就是公租房拆迁有补偿吗的回答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三、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这里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公租房和公房并不是一回事,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房屋。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公租房也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的房屋。 我国并没有关于公租房拆迁的法律规定,具体只能参照一般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四、拆迁的公有租赁房屋有拆迁补偿吗

1.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承租人作为被征收的对象,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五、公租房拆迁时补偿政策规定

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对承租人的补偿主要是安置费用的补偿,承租人要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六、"公租房拆迁时承租人补偿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对承租人的补偿主要是安置费用的补偿,承租人要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律师提示以上对“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若问题紧急,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即可与海量本地律师在线联系。相关补充1拆迁安置房的房屋拆迁后的政策是什么?拆迁安置房的房屋拆迁后的政策主要分两个部分来讲(一)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安置补助费。征收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二)如果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再向原房主索赔。实践当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相关补充2公租房拆迁时承租人能拿到多少补偿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是拆迁安置补偿款,补偿的具体数额由承租人与拆迁部门协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七、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与实施

法律分析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由于公租房的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公租房拆迁的时候,租赁人只能获得搬迁安置的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公租房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相关。如您还有比较紧急的法律问题,点击咨询按钮可一键快速咨询律师,获得听律网网专业律师的维权建议。相关补充1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相关补充2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农村房子拆迁补偿计算方法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八、"公租房拆迁国家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是没有统一的国家赔偿标准的,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一般是由各省级政府自行制订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九、公租房拆迁后如何分配补偿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十、地方政府的拆迁补偿政策制定过程

各地拆迁补偿政策均由各市、地、县政府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房屋拆迁补偿的,一般按照平方米单价计算;拆迁房补偿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是按照平方米计算,周转补偿费是每月按人头来计算。补偿是给被征收房屋,除非被拆迁人一方过世,子女才可以等额继承。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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