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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必须是户主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06:02:45 1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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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必须是户主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土地确权必须是户主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土地确权必须是户主吗?-法律依据

土地确权必须是户主的。在我国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确认的证书中,如果是要对农村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的,一般都是登记的宅基地的户主的名字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其实在农村,宅基地一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三、土地确权法律依据与具体实施

律师解答
土地确权不了,可以先向确权机关了解无法确权的原因。比如因为确权材料不齐全而无法确权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全材料。具体的无法确权的原因,做针对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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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四、"土地使用证在不动产过户中的作用与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如果是商品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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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五、"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法律依据"

【问题解析】
如果是商品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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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六、"仅凭土地使用证无法过户土地"

【问题解析】
如果是商品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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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七、土地确权从户口到土地所有权——户口改变后,土地所有权是否只属于户主一人?

你好按人数确定。。。。。。。。。。。

八、土地确权如何确定土地所有权人

是的~ 如果还遇到什么问题需要律师的帮助,能够电话联系我,我会尽我所能的帮助你,为你依法维权。

九、土地确权需要户口本吗?土地确权利用户口本,他人不能代替?

户主代表家庭登记备案,无必要登记其他人的姓名,如果不是法律上的户根本不出登记 以上是针对你的问题做出的简单回复,由于案情的复杂性,建议你能够电话联系本律师。

十、"土地确权时户口迁移是否影响土地所有权"

一,有影响,土地确权必须是本村体制内的户口,当事人如果不是当地的户口,是不能进行当地村的土地确权的。二,土地确确权

1,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2,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

3,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十一、"为什么我无法在农村土地上获得确权证书?"

你好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

十二、乡村土地确权中,村集体只把一部分土地给农户确权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确权是现有耕地和未列入台账耕地进行丈量评估,跟之前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关系。rn  你的地是多少不变,小片荒和无主地再次划入村集体,不是个人。rn  乡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乡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乡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乡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乡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隶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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