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出租人是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只要符合条件,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二、承租人是否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约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显然是可以的,但必须双方达成一致条件下才可以办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一般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违约情况来支付违约金,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三、出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吗?
202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四、合同解除需要本人吗?
大多人不清楚租赁合同解除也需要本人吗,具体来说是1、合同终止与解除对合同的履行来说和意义是一样的;2、合同终止分为期满终止和双方协商终止,合同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3、如果是协议终止和解除的话,二者没有任何差别,解除后事项如何执行完全依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是单方解除的话,则因为是法定因素解除和违约解除,法定因素解除的话没有任何问题,而且还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对方没有实质违约的情况下而单方解除,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3、至于你说的原合同到期才执行的程序,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是否对相关有明确限定(押金估计肯定是有约定的)。
五、出租人能否解除租赁合同并改变租赁用途呢?
【问题解析】
出租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合同改变租赁用途的,主要是租赁人没有跟出租人进行商量自己擅作主张的改变房屋的用途或是承租人在规定的时间不进行缴纳房租并且逾期超过六个月的情形。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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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2]《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3]《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六、租赁合同随时解除?不可移动附属物归出租人所有?
您好,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您与其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如果双方未事先约定附属物的归属,一般情况下在合同解除后不可移动的附属物应当归出租人所有。
七、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律师提示以上是“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能解除融资租赁合同?”问题的详细解答。还有疑惑未能得到解答,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您的专属律师取得联系吧。相关补充1租赁方可以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吗?租赁方一般是不能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但是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解除的情形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相关补充2承租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应承担如何的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二、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四、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至于具体需要承担何种违约责任,要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实际情况确定。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五条
八、租赁合同法中的出租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
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6、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九、"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可以要求次承租人倒出房子,次承租人的损失可以向承租人追讨。
十、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出租人是可以解约的。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3、故意损坏房屋的;
4、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转租的;
5、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物不使用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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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的,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听律网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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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内蒙古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听律网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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