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你好,关于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回答如下,希望能帮到你!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安家补助费六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下落不明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二、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工伤索赔的计算方法
对于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你好,关于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回答如下,希望能帮到你!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安家补助费六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下落不明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费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费标准是多少,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解答如下工伤九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四、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工伤职工的具体伤残等级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而在进行赔偿的时候,也会结合该鉴定等级进行赔偿。当然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关于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也有可能存在差异。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四、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标准九级赔偿标准是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四、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五、"工伤七级伤残赔偿标准标准、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级伤残评定标准1、轻度智力障碍。2、三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以上就是七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回答望采纳
六、工伤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gb、t16180-
2021《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九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工伤九级赔偿标准。九级工伤赔偿的费用项目有(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三)辅助器具费用;(四)停工留薪期工资;(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九级工伤赔偿的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第30条。(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
2021】4号)第4条。(三)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四)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2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1]《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29条
[2]《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4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2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七、工伤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9个月,没有伤残津贴的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八、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工伤赔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此项目)八级伤残3694元/月×12个月=44328元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此项目)八级伤残3694元/月×12个月=44328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四条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四、停工留薪期间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五、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八、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或者30%。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694元/月×
50%=1847元/月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3694元/月×
40%=
1477.6元/月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694元/月×
30%=
1108.2元/月九、工伤辅助器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注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1]《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五条
九、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中关于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规定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十、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及能赔多少钱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2、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30%×20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3、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
10%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8、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十一、工伤六级伤残赔偿标准及范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工伤赔偿医疗费用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当地标准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鉴定发票确定。构成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1若是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本人工资的60%。2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则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十二、工伤十级伤残赔偿计算公式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月数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计算本人工资7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不知你所在地。4项之和是你应该得到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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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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