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提前解约如何赔偿,有法律法规规定吗?
若一方在合同履行事前提前解约的,属于违约行为,其应当合同中的规定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公司解除合同有约定如何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律师解答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三、合同单方解除赔偿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赔偿。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违约,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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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四、公证解除合同书送达后,如何要求赔偿法院会立案?
在送达公证解除合同书后,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索要赔偿金,递交了起诉材料之后,只要有合同解约纠纷的事实和理由,被告的信息足够明确,法院具有管辖权并满足其他条件的,法院应该立案,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
五、"二年未签合同,书面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获得赔偿?"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也需要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不能免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者能够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两倍薪水,最多11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能够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议或者认可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议订立固定时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或者国有公司改革再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够十年的; (三)持续订立二次固定时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限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满2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2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量。 前款限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再次计量。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借口,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限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由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量。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延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限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2年内提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2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限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薪水,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限定支付经济赔偿。 前款限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薪水的起算时间为用人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为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满2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人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2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限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薪水,并视为自用人之日起满2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5]《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六、"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要解除合同并书面解除赔偿方案,就有依据吗?"
商量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七、"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未提前31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若解除合同单位需支付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八、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给开具解除证明,劳动者可采取哪些措施维权?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方提前解约如何赔偿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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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