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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法否网 2024-12-21 05:42:11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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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可否需要交税,那种税,个税吗

一、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限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须交纳土地增值税。  
二、契税。受让方应按照转让价格(或评估价格)交纳契税,税率为4%.  
三、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162号)文件第三条限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百般之五。  
四、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内资公司应按事实上交纳的营业税税额分别乘以限定的税(费)率计量交纳城建税[

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

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或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

3%)和地方教育附加(

1%)。

引用法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第三条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费?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一、出让方1.营业税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引用法规
[1《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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