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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签订员工可否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未

来源:法否网 2025-06-11 20:22:09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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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签订员工可否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未
劳动合同未签订员工可否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未

一、劳动合同期满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由于《劳动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向保护劳动者一方倾斜的,对用人单位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从保护用人单位劳动权益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从而使用人单位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又无法继续使用的职工束手无策,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甚至支付高额费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本期案例讨论如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这个问题,对用人单位非常及时和必要。想详细知道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请咨询律师。

二、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当然,解除理由你要说明是因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不能是个人想回家等个人事由。

2、收集好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如果需要进行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可以解决。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代表劳动关系不成立?

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劳动关系就不成立。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且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该劳动者;劳动者也公司的安排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对公司的业务作出贡献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2]《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四、"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大致法律知识为您呈上,望采纳。

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解除?"

无,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六、"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属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范畴?"

您好,是隶属的,也能够要求支付两倍薪水。

七、劳动合同法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视为已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这是合法的要求,当然能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够仲裁。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你所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全,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周详的回答。

八、劳动合同期满单位未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时限期满,如两方不愿续约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不需解决解除手续。但应解决去职移交手续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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