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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能起诉政府吗

来源:法否网 2024-12-18 12:23:26 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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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能起诉政府吗
政府机关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能起诉政府吗

一、政府机关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能起诉政府吗

政府机关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是属于行政行为之一,公民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二、土地确权后,政府有权强行承包给别人吗

没有权利。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

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

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

1、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
1没有一个清晰的登记农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掌握农用地的空间信息;
2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造成权属信息不明确;
3农村居民对其土地的产权没有证书依据。

三、被信用卡异地起诉以后,还没有开庭,可以申请管辖权吗

可以。

1、要记住收到起诉状的日期,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管辖权异议要在答辩期内提出,而答辩期是从收到起诉状后开始计算。

2、要看应诉通知书,注明的答辩期是多少天,不同的诉讼程序答辩期不一样,一定不要错过答辩期,再提管辖权异议,那样法院可不予审查。

3、不提管辖权异议而直接应诉答辩,则视为接受立案法院管辖。即使管辖错误,立案法院也不再移送案件。

四、村委会不给土地确权怎么办?

相关法律规定,“村委会不给土地确权怎么办?”的解答如下【法律意见】
如果当事人有确凿想证据证实,村委会的“不给盖公章”的行为属于违规,且该“盖章”行为属于村委会职责以内的事宜。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政府进行举报维权。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引用法规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

五、人民法院是否能受理土地确权案件

1、不能,如果是土地确权问题,法院是不能直接判决的。须由当地政府确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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