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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有哪几家单位?

来源:法否网 2024-12-24 07:32:24 3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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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有哪几家单位?
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有哪几家单位?

一、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都有哪几家单位?

对于土地承包来说,农民可能最关切的也就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这个相关具体事宜了,那么今天小编给您介绍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都有哪几家单位?相关的规定,不同省市的承包管理系统的版本也是不一样的,详细的看下面的文章。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公证不?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公证的,农村土地使用证已经拥有法律效力了,不用也不能进行公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三、一个村集体土地证明怎么办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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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村分土地,户口调走不是农村户口并且是国家公职人员可以分地吗

一旦新考上公务员,户口自动变更为非农业户口,不再享受村里分配土地的政策。
如果是刚考取公务员,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转为公务员,那么他的户口将成为非农业户口,按照规定将不能再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由于他原来的家庭还是在原村里,按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村里不得收回承包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联产承包,是以家庭(户)为承包单位。只要这一户还有一个家庭成员在,原来的承包协议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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