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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详解

来源:法否网 2025-02-02 02:03:42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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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详解
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详解

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有哪些?

专业分析
行政处罚的决定处罚的轻重有三种不同程序
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一般程序除适用简易程序外的其他处罚,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听证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二、行政处罚从重处罚条款规定了哪些情形

一、行政处罚从重处罚条款规定了哪些情形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从重处罚的条例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处罚

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包括使用恶劣的违法手段、多次违法、影响很大等。

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4、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况,如利用职权实施违法行为等。
二、行政处罚的措施有哪些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地方性法规禁止设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1、法律分析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的行政处罚有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除企业营业执照外的其他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但不能够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只有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才受到限制。地方性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作出限制性或者惩罚性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四、行政的处罚决定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定程序是

1.立案调查立案是一般程序的开始阶段,先立案后查处,应当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初要求。调查则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目的在于获得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

2.审查决定案件调查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就所取得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判断,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当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并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对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五、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

行政处罚在我们的生活中较为常见,身边的案件大多数都是违反了治安条例,因此相应的判罚就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对于维护社会秩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具体到行政处罚的,我们还是不清楚的,那么,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呢?小编为你解答。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当场下达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权作出行政决定、行政裁决的单位对违法者可以在示明身份、出具有效证件、注意礼仪的情况下当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出具有关行政处理文书。在这文书上面应当写明了当事人有申请复议或听证、等救济权利。处理文书可当面送达,当事人不签收的,可以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收到后不服的,应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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