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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要约邀请与要约差异在哪?

来源:法否网 2025-11-27 05:42:02 1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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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要约邀请与要约差异在哪?
内蒙古要约邀请与要约差异在哪?

一、内蒙古要约邀请与要约差异不同方式及限制

1、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受要约人的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

2、目的不同。要约后,一旦相对人作肯定答复,则合同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的行为。

3、是否明确具体。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

4、针对对象不同。一般而言要约针对是对象明确而具体,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

七、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区别

1、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要约人就不得撤回,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要约,也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要约邀请对要约人没有在撤回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任意撤回,要约邀请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

2、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受要约人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作出要约表示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

3、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或者说,要约必须能够决定合同的。如对一个买卖合同要约来说,通常需要标的、数量、价金三个条款。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要约邀请一般只是笼统地宣传自己的业务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

4、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对象。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但不宜以对象的不同作为划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基本标准,要约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这并不妨碍某特定人的承诺与要约的结合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亦不妨针对特定的当事人,特定的当事人可以要约邀请的提出自己的要约。

5、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故要约多采取一般信息传达方式即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故往往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传播。

八、要约,两份合同

无商定的话,按事实上损失赔偿。另一方无租到店面的事实上损失,可能包括为了开店而前期投入的而且没法挽回的钱,定金两倍返还的钱(如果商场收了他定金,违约是要两倍返还定金的)等。比如,如果是卖活鲜,没了店面而导致的腐烂损失等,当然另一方还是有义务把货物处置掉以尽量减少损失的,没能够挽回的损失由你来陪。再比如,另一方已经进货,由于无店面需要推掉已经买下的货物,那么退货时少退的钱也由你来赔。另一方的损失,需要他自己去举证。

九、要约和要约邀请区别

法律分析要约邀请的特点包括

1、要约邀请是一种意思表示,故应具备意思表示的一般成立要件。

2、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非与他人订立合同,故只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而非订约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作出一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行为人撤回其要约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要约和要约邀请的特点是什么”相关。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我们会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对应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要约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包括什么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要约必须确定和完整。(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相关补充2要约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是什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2]《民法典》 第十六条

十、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分

法律分析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律师提示以上是“要约和要约邀请怎么区分”问题的详细解答。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我们安排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相关补充1要约邀请包括哪些是指什么如寄送价目表、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招标公告等行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相关补充2买方违约房子不要了怎么办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毁约不买,卖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违约赔偿责任,且违约责任没有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具体为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而当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守约方可以此为由请求增加的违约赔偿,人民法院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若双方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具体的标准,卖方可举证证明因买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以此请求买方进行赔偿。

3、若买方已缴纳定金,卖方可不退还定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十一、要约邀请是否属于合同?

法律分析要约不能够算作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订立合同的方式。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一般要约生效的时间如下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相对人知道其时生效 所谓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直接以对话的形式发出的要约。例如,当事人面对面地订立口头买卖合同,或者以通过电话交谈的方式订立合同。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所谓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以对话以外的形式发出意思表示。例如,采用邮件、传真等方式订立合同。

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电文形式的要约的生效 要约的法律效力如下

1.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法律允许要约人在要约到达之前撤回要约。但是,在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的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2.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又称为承诺适格,是指在要约生效以后,只有受要约人才享有对要约作出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必须要约规定的期限、方式等作出承诺,否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要约邀请是否属于合同?”相关。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听律网专业律师团队为您在线解答问题。相关补充1寄送合同是不是要约?寄送合同是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一般要约生效的时间如下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相对人知道其时生效 所谓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直接以对话的形式发出的要约。例如,当事人面对面地订立口头买卖合同,或者以通过电话交谈的方式订立合同。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所谓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以对话以外的形式发出意思表示。例如,采用邮件、传真等方式订立合同。

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电文形式的要约的生效 要约的法律效力如下

1.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法律允许要约人在要约到达之前撤回要约。但是,在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的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2.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又称为承诺适格,是指在要约生效以后,只有受要约人才享有对要约作出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必须要约规定的期限、方式等作出承诺,否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相关补充2要约撤销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撤销的,要约就失效,要约失效后,合同不会成立。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合同才成立。合同成立,需要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要约进行撤销的时间,应该是在要约通知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就要到达要约人。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合同才成立。一、要约撤销的含义《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所谓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将其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二、撤销要约的行使时间只能在要约生效以后,合同成立之前进行。撤消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要约人。三、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

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

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四、要约撤销的法律效果要约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撤销要约,发生要约失效的法律效力,合同不成立。撤销要约后,如果收到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可以免除要约人撤销要约的法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十二、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区别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既十分重要,又相当复杂,各国立法和实践主张也不完全一致,因此,对招标、投标、悬赏广告等行为性质的认识也不尽相同。我国合同法理论和实践,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主要有以下标准

1、法律规定区分,即如果法律规定某行为为要约邀请或要约,应依其规定处理。我国《合同法》第15条有此规定;

2、当事人的意愿区分。例如,如果当事人在其订约建议中申明“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就表明其不愿受对方要约的约束,因而属要约邀请;商店在其展示的服装上标示“六折出售”字样及价格,则为要约,如标明为“样品”,则为要约邀请;

3、订约提议的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加以确定。例如,甲对乙称“我有位于某处的房屋一栋,愿以低价出售,你是否愿意购买”,因没有标明价款,不能认为是要约;若甲明确提出以20万元出售该房屋,则构成要约;

4、交易习惯加以区分。出租车停在路边揽客(竖起“空车”标牌),如当地规定或行业习惯,司机可以拒载,则此种招揽是邀请,反之,则可视为要约;

5、订约提议是向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区分。向不特定人发出者,大都为要约邀请,如商业广告等。 要约邀请的定义和要约的定义相互联系又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能否正确地区分要约邀请和要约这两者的定义将关系到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当事人应当了解特定情况下对方的意思表示所代表的的真实含义,区分清要约邀请和要约。以上是听律网小编所做的简单总结,当事人应当自身案情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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