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人犯罪未遂是否犯罪?有法律规定吗?
一、行为人犯罪未遂是犯罪吗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主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综上所述,行为人只要主观意图上存在犯罪目的和行为,即便是犯罪未遂也同样构成违法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经过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取证认定符合犯罪特征的情况下,应当依法追究刑事处罚责任,虽然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但是同样构成犯罪不得免于处罚。查看了上面文章的,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行为人犯罪未遂是犯罪吗?延伸法律知识
一、扣押他人财物是什么罪
非法扣押,占有他人财物一定时候违反《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通过本篇文章的,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1]《刑法》 第270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共同犯罪法律是否规定?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不一定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应当是共同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教唆未成年人犯的罪,未成年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行为人与未成年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和法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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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刑法》 第十七条
[1]《刑法》 第十七条
四、未成年人构成犯罪法律上的认定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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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刑法》 第十七条
[1]《刑法》 第十七条
五、行为犯是否有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
行为犯是有犯罪未遂的情况的,司法机关在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认定时,只有存在犯罪构成要素就可以认定为犯罪事实成立,在行为犯的认定上也是如此,但如果并没有造成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为未遂。
六、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与法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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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刑法》 第十七条
[1]《刑法》 第十七条
七、未成年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犯罪则承担刑事责任。
一、未成年人行为能否构成犯罪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掌握(一)《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以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罪从重处罚。二、只要犯了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考虑到有些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如、抢劫、、爆炸等,后果很严重,这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接近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其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已经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一律不认为是犯罪。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17条
[1]《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六条
[1]《刑法》 第17条
八、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能否构成既遂罪?如何认定?
本罪因刑法修正案九出台,该罪已经被取消,并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九、刑法中的犯罪未遂是否合法?
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
十、违法占有罪是否可以报警立案处置
侵占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做法。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侵占罪本来就是自诉案件,通常需要自己搜罗证据去法院诉讼。你的描述,应该是侵占罪,需要你自己去法院诉讼。你提到了偷,如果是偷则有可能构成盗窃罪,这样的话,公安就应该立案了。
十一、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可能被判死刑?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践中判罚应该会在10年左右,也只不过判了一个满14周岁的孩子无期徒刑,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爆炸,并不会被判刑我国刑法中。原则上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包括那次北京蓝急速网吧纵火案、投毒罪的听律网网回答,我国还没有判过未成年人死刑、抢劫,14周岁以下故意,处死刑、放火。15岁尚是未成年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把14周岁以下称为无行为能力人。15岁犯故意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要看具体案情。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当然,不适用死刑、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对被害人家属赔偿,要为自己的行为付上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的。对于故意罪如何处刑;情节较轻的。15周岁到18周岁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15岁故意、贩卖毒品,犯故意,但监护人会承担民事责任
十二、犯罪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种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进行从轻处理。但是需要未遂犯的悔过状态来进行判断。如果犯罪分子并未意识到自己的相关过错,没有明显的悔过意识的话,那么法律还是会严惩犯罪分子。不姑息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发生。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2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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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般进行公诉的案件在证据力方面被告人很难翻盘胜诉,如果一味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对被告人是相当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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