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以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以后怎么办

来源:法否网 2025-08-06 23:14:37 8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以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以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该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到期处理

【问题解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请续期。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听律网法律在线咨询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有问题可以随时在手机上咨询或电话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条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三、4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40年土地使用权只是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一些土地如住宅等,使用年限如果到期,是可以自动续期的,但是也有一些土地如果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在使用年限到期之前通过一系列的手续进行申请。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应对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五、商办项目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如何续期?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六、"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办?"

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七、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后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是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1条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1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40条

八、"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对于我们拥有土地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但土地使用权都是有期限规定的,如果超过了时间,那么就必须要提前的申请进行续期,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

九、"50年流转引发法律问题"

50年后土地的使用权归村集体。房地产的抵押权,也只能是在这50年内的有效期内。这个即使不用约定,五十年后自动收回土地的行为也是合法的,不会引起别的法律问题。

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年限是有关法律依据相关条例进行约束的,所以对于这类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所属的年限是否正真到期,如果到期就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因为涉及国有土地,所以有关部门会定期进行接触。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对于土地使用权拥有者来说有着重要的的作用。

1、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2、续期 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其中的一种。在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和转让方要注意相关事项,例如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就无法转让等。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三、转让价格评估事宜 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 以上就是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问题的回答啊,与其他使用年限一样只要时间一到,合同里规定的所属权利就会自动解除,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还想进行一定的处理,就得重新签订合同,除此以外就是进行市场上的交易。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1条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

十一、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因此,无论是商业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数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针对该建筑相对的土地使用权。40年或者70年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简而言之,房屋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是一直归所有人名下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1条

十二、70年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②如果是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

70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该怎么办?”相关。如果您的心中还有疑惑,请点击咨询按钮并简单描述您的法律问题,以便律师了解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相关补充1土地使用年限70年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补充2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45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2]《民法典》 第23条
[3]《民法典》 第44条
[4]《民法典》 第45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民法典如何解释草拟合同的法律效力?
湖州农村土地侵权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承包人土地经营权转让有效期限有多久
没有合同只有承包合同怎么写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以后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