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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承包证丢失了需要村里打证明补办这个证明该怎

来源:法否网 2025-01-01 20:09:48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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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承包证丢失了需要村里打证明补办这个证明该怎
村集体土地承包证丢失了需要村里打证明补办这个证明该怎

一、农村土地承包证丢失了,需要村里打证明补办,这个证明该怎么写

村里提供的证明上需要说明该土地确实是你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对土地户主的信息和土地的信息进行详细的说明。
范文
-村民会员会
兹证明(身份证号-)于年月因遗失土地承包证,承包地登记情况为-地块面积--地块编号--四至--备注信息--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年-月-日-  
开具人签字-  被证明人签字---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可以补办吗

律师解答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可以到乡(镇)人民政府补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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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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