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人进行代位求偿权操作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因第三人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范围内对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看起来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暂且不论追偿是否能成功,因这还取决于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那么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注意什么事项,有哪些注意事项?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义务的必要性
【问题解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三、取保候审中保证人要求和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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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2]《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四、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2]《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五、"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的法定条件如下
一、保证人需要与本案没有牵连。也就是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二、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也就是保证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保证人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
四、保证人有固定收入和住所,并且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六、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法定条件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的法定条件如下一、保证人需要与本案没有牵连。也就是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二、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也就是保证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保证人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四、保证人有固定收入和住所,并且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的法定条件有哪些?”相关。没找到您需要的答案,您可以点击咨询链接发布问题,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相关补充1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如何聘请律师1、要到律师事务所找一个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3、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商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切记,律师费要交给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出具票据。
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与你签订一个委托合同,并由您签署委托书,作为律师接受委托的依据。您应该随时与律师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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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
七、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保护犯罪嫌疑人免受刑事处罚的法定义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八、"取保候审中的保证人要求"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符合四个条件的要求第一,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第二,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第三,应当享有政治权利,且保证人的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第四,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律师提示以上对“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什么要求?”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若您需要律师协助解决问题,点击咨询按钮详细说明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会有专业律师1对1为您服务。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流程1、向律师事务所委托,并交纳辩护费用;2、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或者按委托人的指名为当事人指派律师;
3、被指派的律师要填写刑事收案表,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辩护委托书》;
4、律师应将委托书一份交给委托人,一份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应妥善保留,待结案后收入辩护案卷存档。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哪些特殊情况需要律师单独收费(一)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个犯罪事实,可以涉及的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收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投诉,按一审收费标准执行。(四)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规定标准的5倍以内协商确定费用。重大、困难、复杂事件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方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申报。(五)上述收费标准,除另有说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审查、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曾经代理过一阶段的,从下一阶段开始减半征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九、取保候审保证人有哪些义务?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哪些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什么是指定期间指定期间,指人民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具体诉讼事项所指定的期间。比如指定当事人在期间内补正书中的欠缺。指定期间是对法定期间的必要的补充,是一种可变的期间,人民可具体情况指定某一诉讼行为的实施期间,可以适当延长或者缩短,甚至还可以取消原来指定的期间。人民指定期间时应注意指定期间要明确、具体,有起止时间;指定期间的长短要与行为实施的难易程度相适应;指定期间不能与法定期间相冲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1]《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需要注意什么事项有哪些注意事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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