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理解车辆保险合同中基本险与附加险之间的关系"
车辆保险合同中主险与附加险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主险和附加险的责任是叠加关系,即主险的保险责任,加上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就是整张保单提供的保障。
但主险和附加险又有重属关系,即主险有效的情况下,附加险才能有效,如果主险失效,附加险也就相应失效。但是附加险可以单独申请取消,主险责任不受影响。
二、车险主险附加险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车险的主险有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第一条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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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第一条
三、主险和附加险保险合同是否成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保险的时候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的,所以主险和附加险保险合同经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就会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四、主险和附加险保险合同是否成立。
【问题解析】
主险和附加险保险合同具备以下要件即可成立
具有相对方;
当事人协商一致;
意思表示真实;
订立过程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除投保人和保险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外,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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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五、"车险主险附加险车辆险种的分类与组合"
1、主险有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
2、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六、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合同劳动仲裁程序
1、代理制保险营销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范范围。
2、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员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范范围。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主要受《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法规的约束。只有保险公司员工与其所在公司才是劳动关系,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新劳动法的实施对保险代理人制这种营销模式没有根本性的影响。以上为保险公司代理合同的解答
七、人寿保险合同的附加险交多少就交多少是否存在问题?
安邦公司现在已经成为安邦保险集团,是我国比较大的多少个保险集团之一,既有财险,也有寿险,还有健康险、银行、公估、投资公司等子公司。
八、基本险与附加险的联系
您好!附加险是能够自己选择的。不过建议自己的保险需求制定一份合适的保险计划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能够电话联系我。
九、"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10倍是多少?"
具体需联盟合同 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手中的手续当面询问律师,如果需要律师帮助,能够联系我。
十、"新车保险附加险的类型"
一、机动车保险险种有哪些机动车保险主要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盗抢险,司乘意外伤害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在此对机动车辆的险种略作分析1、交强险(法定强制性保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定强制性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2、第三者责任险(主险)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以现在的赔付标准,建议最少买10万,最好买20万,因5万、10万、20万的三者险价钱相差不大,总之这个险种买大的自己安心。
3、车辆损失险(主险)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等,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个险种与第三者刚好相反,因为三者险是保险他人的,而车损险是保自己的,记得车损险应该买。
4、盗抢险(主险)如果你的车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一直都在比较安全的停车场中停放,上下班路途中也没有什么特别僻静的路段,就可以考虑不保盗抢险(对于所住地区治安不佳、没有固定停车场的车,或者你的车属于很常见的、丢失率比较高的车型,那一定要保盗抢险)。二、机动车附加险有哪些1、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并不建议买,因为该险种费率较高,保障范围还比较窄。建议单独考虑人寿保险的产品,保障范围和保险费一般都更低更好!如果你的车经常有家人、朋友坐或者是营运车辆,那也可以考虑买一点,不过不用买太多,保障额度在1万-2万元、座就够了。
2、玻璃单独碎险(附加险)指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注意单独两字,如是其它事故引起的,车损险里有赔,如系国产车,玻璃不贵,想省保费可不买,想要进口的玻璃一定要特别说明。
3、自燃险(附加险,有的条款包含在车损险中)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知名品牌且新车建议不买,三年以上的车建议考虑,也有的保险公司赠送自燃险或者包含在车损险里面。
4、划痕险(附加险)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刮划(无明显碰撞痕迹)需要修复的费用。一般新手开新车就应该买。
5、不计免赔(附加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不计免赔率、额险几乎是个必保的好险种,建议加上!特别是新手,加上了会有用的,尤其在你碰到大事故时,这个险种可以大大减少你的损失。
十一、保证险合同与保险担保合同的区别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两者区别在于合同,合同主体,合同性质以及保证范围。而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具体如下所述1、合同,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合同是以经营信用风险为合同的主要。
2、合同主体,涉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就是购房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无需对价条件;而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性质,保证合同作为购房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存在着主从关系。保证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它本身不能存在。而保证保险合同与主合同之间不具有主从关系,两者处于并存关系。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便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合同表现为单务无偿合同,而保证保险合同则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而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仅限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限度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对于违约金、逾期利息、罚息等等均不属于赔偿范围。
十二、保险法中的附加险是否可以在同一份保险单下再附加其他险种?
您好,能够商量商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保险合同中基本险与附加险的关系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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