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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证的能办证吗农村居

来源:法否网 2025-06-09 01:03:43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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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证的能办证吗农村居
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证的能办证吗农村居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可以使用行政许可证吗?

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下列条件第一、无住房家庭。第二、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第三、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第四、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须要搬迁的。第五、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扩)建的。第六、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原籍没有宅基地。第七、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第八、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实本村组无住房的。以上是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望采纳。

二、2023年农村宅基地确权后是否需要办理房产证?

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证的能否办证,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无证的宅基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合法,一种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也就是没有经过合法审批的宅基地,是无法确权的。要想确权的话,就要想办法补办宅基地审批手续。补不了的话,就确不了权、发不了证。合法的是可以确权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四、农村宅基地确权无证能否办证?

1、农村户口的居民在自建房时,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
1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
2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五、农村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子能否确权?

1、可以。具体手续

1、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部门印发,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并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家庭成员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初始登记提供土地批复、宅基地审批表,换发证书提供原土地使用证,涉及转让(买卖)、继承(原权利人死亡)、赠与、置换(互换),户主更名、原土地证户主名称有误更正、争议纠纷已调处等原因发生的变更登记以及丢失补证还应提供下列土地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六、农村无证房买卖能办理公证吗?

【问题解析】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真实、合法的活动。
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

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在我国,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属性质的权利,非集体组织成员不享有该项福利。
因此,农村房屋的出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房屋合法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

2、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多审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已足。然而,由于使用权的限制转让,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资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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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62条
[1]《公证法》 第十一条

七、"农村户口土地确权无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如何申请登记土地"

你好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

八、村委未办理确权证,如何解决亩数不足问题?

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二、确权方法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三、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四、确权意义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四、农村土地确权是终身制吗1、土地确权的本质“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

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土地转让等行为的话,也是一直归某个集体所有,可以算是终身制。

九、乡村老房无规划证不能办理房屋证的问题。

因为拆迁安置房是国家政策限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赔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流程,由获到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获到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获到房屋证。

十、农民承包地不办土地确权证,如何要回?

建议提诉讼讼以便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十一、"无土地确权证,村民能否获得土地建设许可证?"

占用村里集体土地的围墙是农村违法建筑。所谓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一)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2、《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农村建设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应当先走国家征地手续,将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在该地块上建设,否则该建筑就属于违法建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1]《森林法》 第十八条
[1]《草原法》 第三十八条

十二、"农村土地证确权后未登记,能否补办?"

1、农村房屋使用权一般不需要,房屋的矛盾都是侵权引起,房屋早已与分配时就已经完成确权行为,村里应有原始分地记录,如发生矛盾,调取房屋原始记录,都有尺寸位置的详细说明,对方是否侵权一目了然,所以不需要再次确权;

2、农村房屋确权一般是村集体统一申请确权,政府和都不会受理单个村民房屋确权,法律没有规定单个村民确权条例,因为在分房屋时已经由土地管理部门按户确权好了,并且都登记造册,所以原则上不再受理细部划分的确权申请;

3、农村房屋使用权,如果受理了是因为办事员不懂政策法规,所以也不会有,遥遥无期。但是政府和都可以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并做出公正裁决。

4、一般来说,买卖双方若是想要进行房屋买卖,只需要自己有相关的意愿即可,但是农村房屋不同,自己具有意愿还不行,还需要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买卖双方需同时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在取得村委会同意之后,即可获取到开具的相关证明,拥有了证明之后才可以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

5、当然,涉及到房屋买卖都不是小事,合同还是必须有的,所以在取得村委会的开具证明之后,交易双方便可以经过协商并签订买卖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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