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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合同丢了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1-24 05:11:24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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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合同丢了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用人单位合同丢了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合同丢失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合同丢了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一般合同是各执一份,合同丢了,寻求另外一方将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一份重新签字或盖章即可。《民法典》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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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签署和履行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三、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如何证明自己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问题解析】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丢失证明劳动方法如下 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等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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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四、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以上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希望有帮助

五、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条件下面进行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用人单位不放人怎么办?

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能够,如果扣留你的资料等物品,你能够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八、"用人单位是否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能够任意去职。并能够要求两倍薪水差额及经济赔偿等 关于你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电话或当面询问。感谢你的询问!

九、非全日制劳动者能否直接签署劳动合同?

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起诉索赔赔偿。

你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合法的理由,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公司公示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等进行,程序必须合法,如果解除程序不合法,则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没有提前通知有没有合法依据的,需要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十一、用人单位克扣工作,违反法律规定,员工有权不经同意解除合同。

除用人单位同意,或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情形之外,不能马上走。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一、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按双方协商的。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法规赋予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下单方解除权,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不需要特定的事实发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十二、身份证被盗用前如何处理?

你好,由直接职责人承受法律后果,你积极应诉即可,具体事宜能够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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