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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次承租人有权利解除合同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7-10 13:00:39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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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次承租人有权利解除合同吗
合同解除次承租人有权利解除合同吗

一、次承租人是否有权利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以上便是次承租人解除合同的相关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哪些情况下需要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条

三、合同解除需要本人吗

大多人不清楚租赁合同解除也需要本人吗,具体来说是1、合同终止与解除对合同的履行来说和意义是一样的;

2、合同终止分为期满终止和双方协商终止,合同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3、如果是协议终止和解除的话,二者没有任何差别,解除后事项如何执行完全依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是单方解除的话,则因为是法定因素解除和违约解除,法定因素解除的话没有任何问题,而且还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对方没有实质违约的情况下而单方解除,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3、至于你说的原合同到期才执行的程序,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是否对相关有明确限定(押金估计肯定是有约定的)。

四、承租人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不是因为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如果是不能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健康或者安全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知道该房子是质量不合格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五、"单方解除合同的后果承租人单方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份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一致合意,同时,合同的解除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如果有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呢?山东鼎川律师事务所陈培英律师解析。
一、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有什么后果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

六、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出租人是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只要符合条件,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七、"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可以要求次承租人倒出房子,次承租人的损失可以向承租人追讨。

八、租赁公司有权解除挂靠合同吗?公司起诉出租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因为你违约,可以接触合同。

九、承租人不是产权人,合同能否解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若承租人这样做,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四)拖欠租金累计6 个月以上的(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 个月以上的(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十、"次承租人善意情况下,出租人解除合同使转租合同无法履行如何承担责任?"

其四,在次承租人善意的情况下,如果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而使转租合同无法履行,给次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次承租人可以转租合同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十一、在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是否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解除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即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得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行使解除权会引起合同关系的重大变化,如果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长期不行使解除权的权利,就会使合同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当事人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履行。因此,解除权应当在一定期间行使。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二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在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催告后的合理期限,个案的不同情况确定,一般三个月视为合理的期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六十条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如何解除合同?"

有以下三种情形,承租人能够要求解除合同。n《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招致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能够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招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能够解除合同。n《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时限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限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能够任意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法时限之前通知承租人。n《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决裂格,承租人仍然能够任意解除合同。n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1]《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2]《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1]《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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