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连续旷工几日可以辞退?
1、员工旷工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员工有严重违纪的情况,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且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单位管理规定的不同,针对员工旷工行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员工需要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辞退该员工。只要有旷工行为,单位即可以此辞退员工,决定权在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无故旷工几天可以辞退?
对于员工无故旷工几天可以辞退?这个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 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于员工无故旷工几天可以辞退 中连续旷工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专门的解释,连续旷工的计算必须扣除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只能计算工作日缺勤情况。象您说的这种情况,够不上连续旷工15天,所以不能依据《职工奖惩条例》做除名处理。 提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仅适用国有企业,不适用于其他所有制企业,如果你公司不是国有企业,则不必按此办理,既使不够15天,也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要在公司规章制度中作出相应规定才行。你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最好不要套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对员工的管理办法,而可以改按《劳动法》的原则办理,即不以除名等方式进行,而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即可。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三、员工旷工会解除劳动合同吗?旷工几天会被辞退?
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国家规定是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
因此,公司可以将旷工的性质明确化、制度化。如定义连续矿工3天,一月之内旷工5天及以上为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法规定员工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法律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则法院会支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五、劳动法对员工旷工规定哪些时间算旷工?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法律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则法院会支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六、词条劳动法中关于员工旷工的处理规定劳动法规规定员工旷几天可以被辞退
1.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七、员工旷工3天可无条件辞退?劳动法规定旷工三天即可。
关于旷工多久应当被辞退,劳动法中并没有什么明确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以企业通过民主制定的规章制度,并经过公示的为准。因此对于旷工三天的情况,通常应当由公司的规章制度具体规定来确定。
八、经理发现员工旷工严重,员工旷三天可被开除
所谓旷工,就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劳动者应到却未到岗工作。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标准,关键在于是否到岗工作、是否应出勤而未出勤。究竟旷工多少天,公司可以开除员工,法律并没有规定。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九、公司领导辞退一位新员工旷工三天旷工时间过长如何处理
1、旷工几天也没关系,旷工两三天虽属违反劳动纪律,还不能算严重违反厂里的规章制度,何况单位还要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就算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用人单位还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一是要举证说明你旷工的事实成立,二是要证明你的旷工天数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要拿出用人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证明制度规定在先,四是要举证说明这项规章制度已告知与你。四项证据缺一不可,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2、由此可见,法律对待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原则有三一是订立程序合法,二是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三是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只要符合这三项条件,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就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与劳动者都应当严格遵守。
3、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单位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带有强制性的规定,订立程序也不一定合法,也就是说没有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所以规章制度本身就不合法,劳动者就可以不执行。
4、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十、旷工4天以上可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问题在国家现行法律里找不到具体的天数规定。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书》里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天数(连续的和累计的),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书》里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在《规章制度手册》里规定具体的天数(连续的和累计的),然后发给劳动者每人一本《规章制度手册》,由劳动者亲笔签收。劳动者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表明接受约定。当员工的旷工天数达到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标准就可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注意国家法定假日和周末假日不能作为旷工日计算,也不影响旷工的连续性要写入约定。如果企业没有与劳动者事先约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呢?下面介绍一种稳妥的没有法律风险的企业单方面与旷工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救办法。当劳动者发生旷工以后企业向旷工者发出《催告信》要求旷工者限期回企业上班,《催告信》要用挂号信发出以便收取回执。如果旷工者拒收或者人在外地,企业可以在本地报纸的广告版上刊登《催告书》要求旷工者限期回企业上班,并请旷工者的亲友帮助转告。旷工者如果到限期不回,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停发工资。企业手中握有回执或者刊有《催告书》的报纸,不怕旷工者投诉或起诉。
十一、"公司规定员工旷工三天以上自动离职,可要求经济补偿吗"
关于旷工,劳动法并没有什么明确规定,以企业通过民主制定的规章制度,并经过公示的为准的。就是说,如果企业依法通过公示的员工手册中,有规定旷工三天就算自动离职的话,企业是可以要你辞职的。但是如果的,你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这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即使是旷工三天算作离职的话,也可以请求公司支付付出劳动应得的工资。
十二、"职场中如何处理员工旷工三天的处理问题"
员工旷工三天,单位是可以以此辞退员工的,并且单位可以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不得克扣员工工资。《劳动法》规定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五十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1]《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2]《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3]《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旷工几天可以辞退?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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