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某某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如以下情况。(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某某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如以下情况。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四、法院强制执行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的就是这些了。
五、变更土地登记过户需要哪些证件?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土地使用证》。
六、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登记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材料:
⒈国有土地使用证;
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⒊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合同;
⒋土地评估报告;
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材料。
七、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及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拥有土地使用权后最重要的事宜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给自身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很多方面都会收到限制,但是在办理之后可能还会出现意识的情况,那如果出现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呢? 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办理程序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办理期限 自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没有土地使用证会带来很多的问题,所以在土地使用证丢失之后一定要在尽快的时间内办理,否则遇到我问题的话处理起来是非常麻烦的,关于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这样的问题,其实在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方式,但是大体都是相同的,我们到当地的土地管理局咨询即可得知答案。
八、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3、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4、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5、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综上所述,企业通过竞拍或者转让等方式拿到国有土地,下面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就可以明确权属。当地的国土局负责办理土地证,企业要提交相关材料,然后经过国土局审核,最快可以在两周内拿到土地使用证。之后需要变更的,也要及时到国土局办手续。
十、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的流程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要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想要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限,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使用土地的凭证,拥有土地使用证不仅仅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也具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任何人以及单位都不能对其进行侵犯。十一、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十二、"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个人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十)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二、变更地籍调查。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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