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江苏省工伤条例江苏省工伤病人伤残等级评定的规定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2、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3、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5、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二、工伤管理条例职工工伤有哪些规定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适用《条例》和本办法。听律网引用法规
[1]《条例》 第二条
四、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五、我国法律对职工工伤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六、黑龙江省如何判定不工伤或交通意外造成的伤残?
伤残判定准则定。不是交通意外不是工伤,法院通常要求按交通意外准则定。 本人看了你情况,你的陈述,建议如果有疑问请与我联系,这样方便具体详细解答问题。
七、江苏省盐城市工伤十级伤残的申请和鉴定
不是吧,应该是失业岁数减现在的年纪吧,我是这么认为的,你还好小,就10级工伤了吗
八、九级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需要了解哪些法律规定?
九级伤残因年纪分别,约赔偿8万,律师费5千.电话;
九、人社部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外省一级工伤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暖气补贴与工伤赔偿无关。具体打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宋永强律师为你提供详细询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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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所引起的纠纷行为。产生工伤纠纷时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即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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