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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撤销终止合同能否行得通?

来源:法否网 2025-08-18 19:24:51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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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撤销终止合同能否行得通?
分公司撤销终止合同能否行得通?

一、分公司撤销终止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撤销终止合同是不可以的,必须要总公司相关规定作出撤销终止合同的决定,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作出决定后执行相关决议,分公司是无权直接作出终止合同的决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二、分公司撤销终止合同可以吗?

1、分公司无权作出撤销终止合同的决定,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所以分公司的注销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合同是和总公司签订的。

2、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三、分公司撤销劳动合同终止吗?

劳动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基于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属劳动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享有用人单位的权利,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被撤销的,属于法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四、分公司撤销合同可以重新签合同吗?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我们认为,分公司能否对外直接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质要以其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要件,因为一旦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对外便公示了分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其当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上的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本文着重阐述经过合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及其效力以及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的形式。分公司可以签合同的问题为你解答如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4条
[1]《民事诉讼法》 第41条

五、分公司撤销是否适用于劳动合同终止?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基于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属劳动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享有用人单位的权利,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被撤销的,属于法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六、分公司被撤销是否履行合同

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无效的。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55条

七、"合同签署后,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是否还可以撤销合同?"

合同大部分履行完毕依然可以撤销,只要其合同存在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撤销合同的事由,受损害方都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其损失。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八、合同是否有撤销权及撤销权是否可以行使

在可撤销合同中,应该由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主张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2]《合同法》 第五十五条

十、个体户口头终止合同,行为终止是否构成合同解除?

不属于解除,应当按照实际情形。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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