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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法否网 2025-05-12 23:03:56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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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劳务关系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一、公司组织活动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受伤,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劳务关系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不属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关系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于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同关系,所以不可以认定工伤,但受伤者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员工在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如果该活动系由单位组织安排,并且单位鼓励或要求职工积极参加的,那么应属工伤认定的范畴。
判断职工所参加活动是否属于工作原因,不应仅从该活动的形式予以考虑,更应从该项活动的目的、性质、是否为单位组织安排、费用承担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审慎考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四、职工在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问题解析】
如果该活动系由单位组织安排,并且单位鼓励或要求职工积极参加的,那么应属工伤认定的范畴。
判断职工所参加活动是否属于工作原因,不应仅从该活动的形式予以考虑,更应从该项活动的目的、性质、是否为单位组织安排、费用承担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审慎考量。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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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五、"工伤定义在劳动关系中受伤的程度"

算不算工伤跟受伤的程度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对于工伤的认定标准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跟工作相关的一些收尾性、预备性工作受到伤害的,人工外出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等情形。

六、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活动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关于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活动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七、工地干活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无法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地干活受伤负责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个人承包的工地干活受伤,是属于工伤吗?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按雇佣关系,主张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有争议的,可申请仲裁进行工伤索赔。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一条

八、农民工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民工在工作时受伤当然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九、职工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是否要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

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员工自己在受伤一年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鉴定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受了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工伤认定书是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时,该部门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等以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情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才能享受工伤赔偿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十二、在单位或社会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务关系,就是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办理。

2.,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属于实际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从事单位工作、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等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例的规定办理。要先作工伤认定、偿劳动能力鉴定,这二个鉴定作完后,才能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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