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津贴的主要种类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2.保健性津贴。具体有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具体有特级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具体有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五、专利申请的类型包括哪些?
专利申请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六、岗位津贴的种类
按津贴的性质区分,大体可分为三类1、岗位性津贴岗位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劳动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职工在某些劳动条件特殊的岗位劳动,需要支出更多的体力和脑力,因而需要建立津贴,对这种额外的劳动消耗进行补偿。这种类型的津贴具体种类最多,使用的范围最广。例如,高温津贴,是对从事高温繁重劳动的工人建立的临时性补贴。冶金企业中的炼铁、烧结、炼焦、炼钢、轧钢等工种,其作业环境的温度、辐射热强度和劳动繁重程度的不同。建立甲、乙、丙不同标准的津贴。另外还有有毒有害津贴、矿山井下津贴、特殊技术岗位津贴、特重体力劳动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盐业津贴、邮电外勤津贴等,都属于岗位性津贴。
2、地区性津贴地区性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下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如林区津贴,是为了照顾林区森林工业职工的生活,鼓励职工在林区安心工作,发展林业生产而建立的津贴,并林区的具体条件和各类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的标准。另外还有地区生活费补贴、高寒山区津贴、海岛津贴等。这类津贴一般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所在地区如属这些津贴的执行范围,即可照章执行。
3、保证生活性津贴保证生活性津贴是指为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和补偿职工生活费用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肉价补贴、粮价补贴等等。这类补贴具体种类不多,主要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属于执行范围的,即可照章执行。有些企业需要,在内部也建立了少量这类补贴,如房租、水电补贴等。机关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编制或者事业单位编制,这与我们普通劳动者是不一样的。虽然部分劳动者与机关工作人员一样,每个月到手的工资里面也是包含了岗位津贴,但由于与机关工作人员的性质不同,那么这个岗位津贴的组成部分也就不一样。对于劳动者而言,获得的岗位津贴,其实更多是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来承担。
七、事业单位的应发津贴补贴包括哪些?
公务员收入包括职级薪水和津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实行津补贴政策,实行的是绩效薪水考核,收入包括薪级薪水和绩效薪水。
八、"单务合同的种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类型1.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2.借用合同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借用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无偿性、互助性、返还性。借用关系主要发生在朋友及熟人之间。
3.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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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好,问一下病假期间工资是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假期间工资的支付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
一、加班费可以按基本工资核算吗 肯定是不行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
一、公司降职位降工资合理吗 【问题解析】公司给员工降职位降工资的,是不合理的行为。因为调岗与降薪是对劳动合同中条款的变更。用人单位若想要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否则,未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及工
一、用人单位津贴一般有几种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
一、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包含津贴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包含津贴的。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劳动者的加班工资的审核后,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的具体约定,来确定相应的数额的,如果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按照劳动者的基本工资确定加班工
一、压15天工资辞职了会不会给你 压15天工资辞职了应当发给劳动者。员工辞职可以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工资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之前协商一致的标准来支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
一、员工提出辞职,单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 1、员工自动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单位需要将离职信息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邮寄至员工住所,如无法送达到员工本人或无人签收,可在报纸等公开平台上公示此员工已离职的消息。2、关于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离职是由员工本人
一、在饭店上班辞职后,老板不给工资该怎么处理 一、在饭店上班辞职老板不给开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一、辞职之后没有经过公司同意走了,公司可以不发工资吗 1、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1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
一、单位能扣减员工工资吗 单位不可以扣减员工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引用法规[1《劳动法》 第五十条二、单位可以代扣工
一、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上班的工资该如何算 延长假期在本质上仍然属于春节假期,虽然系后期通过另行通知的形式进行的延长,且具有防范蔓延的特殊背景,但并不影响所延长假期的基本法律性质。即便如此,春节假期并不等于完全按照法定节假日确定工资待遇。因为整个春节假期是由法定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包
一、最低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吗,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
一、挂靠人又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1、施工人同时起诉挂靠者和被挂靠者的,如果施工人对于挂靠事实不明知,由挂靠者与被挂靠者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如果施工人对于挂靠事实明知,首先由挂靠者承担责任,被挂靠者承担补充的民事责任。2、施工人只起诉被挂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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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规定国定陪产假有几天,国家规定陪产假是多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你好,国家规定陪产假是几天,答案如下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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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规定产假是多少天,产假规定是多少天,产假 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索要经济赔偿金。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并要求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劳动合同解除后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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