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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聘用单位应未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6-23 05:05:33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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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聘用单位应未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流动人口聘用单位应未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流动人口聘用单位未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的法律后果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与流动人口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报告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未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与流动人口终止;
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七条
[1]《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二、"流动人口聘用单位应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的法律后果"

【问题解析】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与流动人口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报告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与流动人口终止;
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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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七条
[1]《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七条

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要求单位办理社保减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用人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后,劳动者可以依法在新单位办理社保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办理个人灵活缴纳。

四、用人单位违法建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不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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