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被占,林权证怎么办?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土地被占,林权证怎么办?”问题回复如下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1、《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2、《土地管理法》第4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2条
[1]《土地管理法》 第43条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流程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明,可以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办理土地他项权证方法
办理土地他项权证1、行政服务中心取申请表,到银行盖章
2、去银行拿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3、去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办理
1申请表(有银行盖章)
2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带了,复印件一份,正副本均可)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银行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原件一份)
5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一份)
6土地评估报告(随房产一并抵押除外),要原件一份
7企业章程(复印)、股东会决议(原件)
8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用地者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办理程序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这就是怎么办理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证的解答,谢谢
五、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办理和法律规定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怎么办理1、申请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
3、审核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4、审批经审核过关,公布无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条件有哪些
(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三)、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土地估价;
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审核、登记;
7、核发抵押证明书。
(四)、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五)、抵押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其评估需报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综合上面所说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是需要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来进行办理,必须要先申请并准备好所有的材料,确定符合条件才能颁发此证,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如果材料不齐全也是办理不成功的。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怎么办理?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民法典》第3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当事人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时,建议《民法典》第335条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权益可能因此受损。《民法典》第335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1.
转让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才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判断“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实践中可具体情况确定。比如已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
2.
经发包人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人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互换只需向发包人备案。一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得原有的承包关系终止,发包人与受让方要确定承包关系。尤其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本集体组织以外的农户转让,发包人与受让方的关系也不再是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的内部关系。受让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是否具有承包经营的能力,直接关系承包义务的履行。二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将使承包人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即失去在农村的生活保障。如果由承包人随意转让,就可能出现某些人为了欠债还钱或者游手好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因此,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人同意是必要的。同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转让的,发包人应当准许。
3.
受让方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一是,受让方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从事工业、商业等生产经营的人不得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方。二是,受让方是农户。企业、城镇居民等非农户不能成为受让方。要求受让人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可以保证土地的农业生产用途,满足其他农户对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需求。承包人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对于已经转让的,不论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受让方都应与发包人确立承包关系。对于未转让的部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应重新调整承包关系,变更原有的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签订后,农村家庭农户或者农民个人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当增强诚信意识,严格履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缴纳应负担的费用,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承包经营权合同,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干涉承包方的农业生产经营自主权,损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1]《民法典》 第334条
[1]《民法典》 第335条
[1]《民法典》 第335条
六、"新如何办理土地确权手续,但没取得土地证?"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4、土地出让合同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9、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七、林权证上的土地需要确权吗?村支书的说法是否正确?
你好,可以的,
八、"怎么处理我家的承包土地被别人办林权证?"
您好,若对方的行为影响到您的民事权利、权益,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若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详述案情。
九、"土地被占用,未办理承包证,政府怎么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十、插花地办理林权证需要什么手续?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权证也就是房产证,办理手续如下。1、初始登记开发商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初始登记是业主办理产权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办理房产证的材料送至产权登记部门。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主要是指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这个表格可以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上下载,或者直接去登记中心领取。
3、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所以也是大家申请产权登记的必要材料之一。
4、领取相关证件申请产权登记是需要很多材料的,所以大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
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后,登记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被占林权证怎么办?土地、林权证书怎么办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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