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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包合同效力有何法律依据?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16:04:46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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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包合同效力有何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转包合同效力有何法律依据?

一、农村土地转包合同的效力法律保障

一、农村土地转包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1、从合同效力上看,农村土地转包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2、若是签署农村土地转包合同时,遵守了以下的规定,转包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3、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二、农村土地可以部门转包吗?

1、农村土地可以部门转包。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2、农村承包经营权与经营权均可流转,但承包经营权具有资格权属性,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受让方必须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须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在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时,因法律规定不同,要注意明确流转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能超过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否则转让合同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无效。现行法,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被转包的,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等方式流转的,需要订立书面的合同,再者土地被转包后,应该向发包方备案。不管承包方是将土地经营权部分、还是全部转包,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农村土地转包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农民群众在土地转包转换时应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注明转包转换田土的地名和四至界限;

二是转包转换的时间和期限;

三是转包费及付费方式;

四是土地的使用方式;

五是双方当事人,村组组织签字盖章,且各执一份留为凭证。

二、农村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农村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三、土地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农村土地不能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者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有偿出租或让渡土地使用权;也不能随意改变所属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时,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既然不能转让,那土地转让和土地承包的区别也就无从说起。 至于土地转包法律是允许的。《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民事权利进行处分,但承包人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对于农村承包土地转让合同,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备案;对于转让行为,需经双方签定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同意。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承包法》 第十条
[1]《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1]《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条

四、土地转包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专业分析

1、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有法律效力。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五、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有效要件如下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只有满足以上三项条件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六、土地转包合同的效力如何确保法律效力

一、土地转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土地转包合同应具备以下这些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二、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订立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七、转包土地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通常来说,只要该合同是两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无盖章只是流程问题,只是无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无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无公司盖章该合同不奏效之类的。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合同法》第32条限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两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合同书盖什么章、怎样盖章等都无限定,同时,《合同法》对于合同盖章问题,主要在合同订立中限定的,给人的感觉似乎合同盖章与否只关系到合同成立问题,与合同效力无关。事实上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因此,合同盖章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有着直接关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32条

八、农村土地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在实际的土地使用权交易中,经常存在以下情形

1.在签订转让合同时,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

2.合同签订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3.转让方就同一块土地与多个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12条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61条

九、农村土地私人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附件三)编号原承包方农户,代表人(以下称甲方)接受转让方农户,代表人(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块,地名和四至界线分别为共计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二、转让费为每亩元,合计元。乙方于二0一一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四十(

40%)转让费,于二0一二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六十(

60%)。三、转让期限为二轮土地承包期的乘除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四、本合同约定为土地经营权彻底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土地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五、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六、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养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七、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甲方应当协助办理。八、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土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九、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优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转让土地面积领取集体的其它补偿、补贴。十、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违约方承担责任。十一、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两份,交社里备案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十、乡村土地转包合同只有户主签字,无家庭人员签字,合同有效吗

效力待定,需要征得户主认可。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你所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全,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周详的回答。

十一、村委会盖公章的土地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吗?

双证指的是房屋证和国土证,所以买房最好是具有双证的,你才算真正拥有这套房的所有权哦。国土证解决,只需要工本费。还是办了比较好。

十二、效力吗?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1、转让方未取得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前或者申请仲裁前转让方取得土地证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同意转让的,合同有效。转让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实质是尚未完全取得转让土地的权属,因此,通常应视为无权处分。但是合同签订后,有权批准核发土地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转让方核发了土地使用证或者批准了转让行为的,该项办证或者批准行为应当视为对转让方无权处分的追认,因此,此时合同有效。

2、一地多卖,合同均有效。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1、办理变更登订手续的一方可以要求交付土地。

2、均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的,有权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3、均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开发的,先行交付转让款一方有权要求交付土地,办理变更。

4、合同均未履行的,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一地多卖,属于欺诈行为,不是无效合同,受让方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是,如果几个受让方都不行使解除权,而要求履行合同时,只能按照不动产产权转移的登记原则来处理,即登记优于占有,占有优于交款,交款优于先签合同。

3、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但是前或申请仲裁前经批准的,合同有效;合同性质为补偿性质,而非出让合同。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然无效。如果或者仲裁前,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或同意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受让方有权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但是,由于转让方对划拨土地不享有出让土地的相关权益,因此,其所签转让合同主要是对其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合同,而非土地转让合同。如果受让方要取得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必须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相关出让土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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