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和法律认定
律师解答1、双方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2、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3、双方已经签字盖章或者签字盖章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接受履行。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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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一、当事人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二、商品房基本状况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三、价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六、面积差异的处理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七、产权登记的约定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八、违约责任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专属管辖?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必须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专属管辖案件。法律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因登记发生的诉讼,破产诉讼等由专门法院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四、商品房买卖需要式合同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但在正式合同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房屋买卖合同仍然属于要式合同,这个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是很详细的,基本上有很厚一个本子,即使这样自己应当大概的浏览一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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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有出卖人一份合同有效,买卖关系成立吗?"
是成立的。。。。。。。。。。。。。。。。
六、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约人签订合同的目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保护和实现,而缔约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能使得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实现。买房出现违约按下面情况处理。1、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主要类型。
2、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应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凡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约定违约金。
3、赔偿损失对于因当事人违约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需退还定金挽回损失
您好,具体要看您的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就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如果是因您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履行该购房合同的,开发商可以不退还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如果能证明开发商不卖房导致自己的损失大于双倍赔偿的定金,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损失。
八、"开发商提前交房成欺诈?"
商品房买卖合同 增加协议书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 明确房屋证解决时间现如今,众多购房者买的都是期房,而期房通常要在交房后的一两年内才可能拿到房屋证,因此为了避免开发商解决房屋证逾期,尽量在增加协议中商定办证的具体日子。同时,还要注明相关赔偿职责,如在商定时限内,开发商没能解决好房屋证,应按商定对购房者进行赔偿事宜。二、注明交房准则在增加协议中明确房屋装修手续的品牌、型号、颜色、材质等,尽可能避免知名品牌、一等等含混不清的词汇,这不利于购房者验房对比。如果能够的话,尽量和开发商商定一下进行隐蔽工程装修的时候,尽量在覆盖之前能通知购房者到现场去体检验收,签字确认后再进行下一步。三、注明公摊面积大小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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