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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来源:法否网 2025-08-10 23:12:30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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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期限有多长时间。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
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
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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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村里集体土地产权?

你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1、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70 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限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是40至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五、"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如何确定?"

目前,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六、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的确定方法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八、乡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如何转换登记?

(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村集体要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以下多少个(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乡下户口的,承包方提议书面申请。(二)承包期内,导致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四)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持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要回发包的耕地。(五)其他要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九、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只包括耕地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一般是7天。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第五步、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十、"乡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乡镇计生办重新建设需要公示或认可吗?"

使用权既然是政府的,因此怎样经营那就是政府的事,无需村民认可、公告也无必要。

十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

1、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2、《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3、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应该是没有年限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农村集体哪么多住户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了。在我国的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没有规定的,农村的居民对于农村的土地享有永久的使用权,而且这个使用权是可以代代相传的。但是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没有规定并不适用于与所有的人,承包商就应该有年限的控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物权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十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过户流程

按现在国家规定,农村户口的居民只能一户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原来的也是农村户口的户主的房屋是可以过户的。当然你那的户口不重要,关键是你购的那个房也只是地面上的建筑物,也没有产权证,只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你不是农村户口过户,就要到国土局办理土地的出让手续,走拍卖的程序后,在这块地挂牌出让时,没有人购买,你才有机会购买成立,当有人对你挂牌出让的地块有购买的意向时,只要举牌,就会上涨地价,直至无人再举牌参与竟拍为止。只有这样才会取得该项土地的使用权,修建的房屋才会有产权,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产权证。这时才能自由买卖这个房屋,也才能自由过户(当然还有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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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承包土地有补贴吗?
农民土地承包合同书有法律效力吗?
答案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开发商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有多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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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期限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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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 开发商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有多种原因

    2025-11-015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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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土地承包合同书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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