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揭中的房产加名的法律标准。
律师解答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还清贷款证明等材料;
3、审验材料并通过后,核发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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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二、按揭中的房产加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新按揭房产加加名需注意法律法规
律师解答1、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房产等材料;
2、受理申请后,审验材料;
3、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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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三、按揭房如何析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若拟析产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的配合才能办理析产登记,或者将贷款结清。各个银行对于离婚析产有不同做法,通常来说客户除了要到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外,一般需要还相应担保。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四、按揭人是否可以修改房屋贷款合同?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
如你所述,“房子的按揭人”与出售房屋一方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与银行形成借贷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其在两种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部分或者概括转让()的。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服务,可以直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按揭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哪些资料和规定
1、用购买者的首付款支付未还清的贷款
这种方法目前是最常见而且安全系数最高的一种方法,这种模式适合于那种贷款额度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贷款已经还清,只剩下数目较少的贷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就可以选择利用买方的首付来把剩余的贷款付清,然后向银行申请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这样就能进行下一步的交易,办理过户手续。
2、寻求还清贷款的其他来源
其他来源有很多,比如可以向周围的亲朋好友求助,向他们借钱先把剩余的贷款还上,在成功办理了解除抵押手续和过户手续以后,顺利将房子卖掉后再将钱还给亲朋好友们,这是一种比较省事而又便捷的办法。或者如果卖方户主名下有其他的抵押物,也可以考虑用这些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等)向银行申请。
3、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房主准备将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个人,从而申请办理贷款的相关变更。但是这种办法的局限性在于很少有银行受理这种业务,大多数银行并没有开通这一业务,户主可以向相关贷款银行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情况。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2]《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十条规定的条
六、按揭房的权属确认。
合同纷争需要按照合同商定处置,违约的可按照下列限定处置,商量不成,可诉讼处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做法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能够在履行时限期满之前要求其承受违约职责。
七、婚前按揭房屋能否加配偶姓名?
离婚能够要求分配婚后按揭部分的夫妻共有财产的。。 感谢您的询问,能够电话详尽询问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八、"无证房屋能否办理按揭?"
不可以办理。没有房产证,意味着银行没有可以用以抵押贷款的权证,银行的风险巨大,没有银行傻到这种程度。你与开发商办理的合同,如果没有欺诈胁迫情形,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有效。
九、按揭房房屋证姓名变更需缴税吗?
小产权房无房屋证购房合同上不能够加姓名。小产权房无房屋证,就代表购房合同是无在房管部门备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无房屋证,证明不了房是隶属你的,在合同上加不加名都无意义了,加上姓名也只是在合同上多写一个姓名而已。
十、按揭法律定义房屋按揭行为的类型和流程以及按揭人的权利
按揭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贷款行代理缴纳契税、领取契证、办妥房地产权证及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收费严格按各有关办理机关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借款人必须提供办理以上手续所需一切材料。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按揭中的房产要加名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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