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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欠薪

来源:法否网 2025-10-11 00:36:54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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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欠薪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欠薪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至少保存2年备查。以上就是我对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的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二、拖欠工资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5]《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8]《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9]《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三、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四、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你好,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规定如下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未支付应支付工资。

一、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您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您可以要求单位交付劳动合同复印件;

2、在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您可以要求单位一次性支付清您的工资。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基于上述规定,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应当要求单位一次性付清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支付您的工资。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可以通过录音证明公司拖欠你工资的事实,固定证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六、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准员工辞职违法。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任何人、任何单位无权剥夺。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4]《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七、"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且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选择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向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第四十六条(一)项和四十七条和第五十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安排工作交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虽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是劳动者随时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但对足额支付报酬往往有很多认识上的争议,证据不充分的不能得到劳动争议仲裁支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八、劳动合同解除方式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何?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38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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