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0-11 01:07:57 2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和条件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如下;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区×幢×××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简单个人租房合同范本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二、变更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哪些条件和规定

变更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条件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或者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公司租赁个人房子注意事项

【问题解析】
在签订房子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全面了解房子坐落的地点、房子的结构和附属设备、房子的数量、房子的坚固程度等具体情况。

2、对出租人和房子的关系进行了解,包括出租人是否为所有权人,是否为共有人,若为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子、房子产权是否有争议等。

3、初步接洽,并准备合同。

4、签订房子租赁合同并登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书面协议,房子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按规定还要到房子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面临法律纠纷时,来听律网网即可找到专业的律师,解答你的疑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四、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你好。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资料(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具体包括

1、房地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2、购房合同书、付清房款证明(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未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需要征得银行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抵押贷款合同未注明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使用用途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建筑用途等具体信息未明的,须提供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裁决书所依据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原件);

5、拍卖所得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房款证明;

6、临时建筑类房屋出租,须提交经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7、属于“合作建房”类的房屋出租,须提供行政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

8、改变用途的房屋出租的,须提交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9、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提供部门盖章,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10、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如无办理延期,则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并要求合同附加因政府拆迁、改造或收回土地,该合同自动失效的条款(住宅用途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视为自动延期);

11、属于本市农村城市化原村民和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提供区查违办或者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使用备案材料。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收件人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并签署姓名和日期。(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三)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四)出租屋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五)其他材料

1、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律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原件);

2、若共有人未到场的,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的,须提供共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

3、单位无法提供法定产权证明原件的,可以在复印件上盖单位行政公章,出具无法提供原件的情况说明,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4、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持有出租屋编码卡;

5、《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以上是房产租赁合同备案问题解答。

五、房子租赁合同需要公证吗?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不需要公证,房屋租赁合同不公证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一、合同上的条款没履行完毕合同是否生效
合同上的条款没履行完毕合同生效。未履行合同条款不影响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一方未完全履行合同,即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影响合同效力。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义务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全部履行合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民法典中合同成立是否就有效
一般而言,合同成立了则有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六、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性和注意事项

您好,相关法律及您的描述可知,房屋出租人为了保护自身和房客各方合法利益,在出租房屋之初,就应当高度重视预防机制和相应的救济方式。 首先,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需要对类似“人走了,东西还在”等情况的处理作出相应约定。其次,应认真仔细核实承租人的身份,留下其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便日后需要时查询。而且,要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以预防承租人的恶意欠费,或者租期届满却赖着不搬等。如果租客一时半会儿联系不上,而对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又有一定价值,可以考虑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在清点财物时,还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从而腾空房屋以出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问题建议聘请律师帮助,更多问题欢迎来电来所咨询,谢谢。

七、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八、转租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你所述条款是当时签订合同即存在的话,则另一方因不能履行自身义务招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你可据此主张解除合同并拿回保证金。

九、房屋租赁合同中应该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吗?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十、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房东应列明家电和押金规定?

租房交押金注意事项(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二)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详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较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较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三)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该全额退还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房屋租赁协议书写法
2023年廉租房与公租房的主要差异是哪个?
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多少违约金是多少房产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