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买卖中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一般是由卖房者缴纳,个人所得税查验征收方式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20%
例如卖家不满五或不是家庭唯一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售,原值、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买家承担税费,差额的20%,即个税(
100-
70)*
20%=6万元。
个人卖房有五年的分界线,五年分界线如何划分。
1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和《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日期,按“孰先”原则确认。(含二手房和新房)
2按房改政策购买的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公有住房购买契约》的签定日期和付款收据时间,按“孰先”原则确认。
3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4非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从受赠产权时间开始计算。
四、卖房子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一、购房中的个税是指个人所得税,在卖方为个人的存量房(俗称二手房)交易中才有此项税种,此税原则上应由卖方缴纳,但由于现在交易中大多数售房方都选择的净收价,也就表示买卖双方的税都应由买方承担。1、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
20
2、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
3、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什么情况下卖房子免交个人所得税
(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五、按个人所得税缴纳还是按年交如何权衡不同情况?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对个人所得税是按月还是按年进行了规定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六、个人买卖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含增值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明确了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七、个人购买个人自用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自用房屋房产税的缴纳的计算方法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对于以上单位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自用房屋房产税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
1-减除比例)×
1.
2%。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房产原值,《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20]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包括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以及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而架设于房屋外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的成本不纳入房产原值中。财税[
2020]121号进一步明确了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八、"卖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房产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继承人的不同要缴纳其他税费,例如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而对非法定继承人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除此之外还有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等。《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九、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还是公司缴纳?
1.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相对稳定。你可以查看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员工的个税是公司代扣代缴的。公司报税的时候,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然后导出个税申报包,上传到地税网站,地税网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审核就可以网上扣款缴费。个税是员工个人承担的,公司只是代扣代缴。
十、房屋赠与个人再买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十一、个人房产税按什么时间缴纳?
个人房产税要每年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相关知识个人房产税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个人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个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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